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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微型软件企业评估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19-09-12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为促进深圳市微型软件企业发展,给予微型软件企业一定的扶持,特制订微型软件企业评估办理指南。获批的微型企业仅限办理常规程序的费用。

一、申报条件
办理微型软件企业评估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上关于微型企业的划分办法,即营业收入在50万以下(不含50万)且从业人员在10人以下(不含10人,从业人员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
(二)申报企业需为非集团下属子公司的独立法人单位(自然人控股);
(三)成立时间不满5年;
(四)企业需为协会会员单位。

二、申报材料
办理微型软件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软件企业评估申请材料一套;
(二)企业股东信息表(可直接登录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打印)复印件一份(需加盖公章);
(三)深圳市软件行业协会会员证书复印件一份(需加盖公章);
(四)《微型软件企业评估服务费减免申请表》一份。
        
三、评估程序

企业自愿向协会递交所要求的评估申报材料,协会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也将结合现场考察的评估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出具相应的证明函。

深圳市微型软件企业评估办理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