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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企业研究开发资助计划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19-07-26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实施主体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法定办结时限
120 ( 工作日 )   

深圳市企业研究开发资助计划受理条件
(一)在深圳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深汕特别合作区内的深圳企业;
(二)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见附件1)要求对研发费用进行归集并设置辅助账;
(三)申请企业在税务部门办理了加计扣除;
(四)销售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应建立了内部研发机构;
(五)企业开展的研发活动应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所规定的范围;
(六)纳税信用等级C级及以上(A级最高);
(七)遵守国家统计法律法规;
(八)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的,应是2017年入库、出库的企业。
为减轻企业负担,2018年起,企业研究开发资助、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两个业务合并办理,科技部门统一发布申请指南、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愿选择申报其中一个或多个业务,仅需填报一份申请书。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

深圳市企业研究开发资助计划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上传电子材料,通过该系统打印申请书纸质材料,连同申请材料一并向市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提交(或选择快递物流的方式)企业研究开发资助项目的申请。 
2.受理
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申报材料后,向市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提交(或选择快递物流的方式)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出具《受理回执》。
3.审核
受理后,窗口通知市科技创新委员会高新技术处领取申请材料。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组织书面审查(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不计入办理时限);市科技创新委员会资源配置和管理处组织专家评审和项目审计(专家评审和项目审计在75个工作日内完成,不计入办理时限)。
4.审批
市科技创新委员会高新技术处在20个工作日内拟定资助方案,经分管委领导于5个工作日内审核后,提交委主任办公会在10个工作日内审议。市科技创新委员会高新技术处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
5.办结
符合审批条件的,在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10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已处理的,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出具同意资助的下达文件。
6.送达办理结果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选择快递物流或自行在申报系统打印批复文件。
深圳市企业研究开发资助计划办理流程
深圳市企业研究开发资助计划申请材料
1、企业研究开发资助申请书/uploads/allimg/190726/1-1ZH6094UMO.docx
2、上年度完税证明
3、研发项目登记材料
4、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建立内部研发机构证明材料

深圳市企业研究开发资助计划设定依据
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7号)
21.支持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对其按规定支出,符合加计扣除政策,且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研发项目,经审核后,按研究开发实际投入,予以一定比例、最高1000 万元的事后支持。


企业研究开发资助的审批内容是什么?
支持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对其按规定支出,符合加计扣除政策,且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研发项目,按上年度研发实际支出,予以一定比例事后资助。
(说明:为减轻企业负担,2018年起,企业研究开发资助、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两个业务合并办理,科技部门统一发布申请指南、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愿选择申报其中一个或多个业务,仅需填报一份申请书。)

企业研究开发资助有数量限制吗?
受本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总量控制。

企业研究开发资助的审批时限?
每年一次,成批处理。

企业研究开发资助的证件及有效期?
证件:批准文件。
申请单位在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1个月内办理资金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