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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泉州市促进商务发展若干措施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4-04-02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申报单位提交的资金申报材料应按照顺序整理,并对照具体项目提供下列材料(提交材料应为原件扫描件,无法提供原件扫描件的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一、全力扩大有效利用外资规模
(一)申报材料
1.引导企业加快到资项目
(1)泉州市引导企业加快到资项目扶持资金申报表(附件3)、企业到资资金用途说明填报表(附件4);
(2)企业到资的验资报告(以现汇出资需附FDI入账登记表和出资证明;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需附公司新章程、股东会决议、增资上一年度及增资后财务报表、:银行付款回单或者内部记账凭证、递延纳税报告表;以分配利润再投资需附原公司股东会决议、增资上一年度财务报表、银行付款回单、递延纳税报告表);
(3)申报制造业项目须提供资金投向项目的具体情况介绍等;开展大宗商品贸易企业需提供纳税证明、员工社保缴纳证明等;
(4)外资并购企业需提供并购协议;
(5)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证明材料。
2.跨国公司总部项目
(1)泉州市跨国公司总部项目扶持资金申报表(附件5):(2)符合福建省财政厅等部门出台的新引进总部企业认定条件相关证明材料;
(3)总部到资的验资报告(以现汇出资需附FDI入账登记表和出资证明;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资需附公司新章程、股东会决议、增资上一年度及增资后财务报表、银行付款回单或者内部记账凭证、递延纳税报告表;以分配利润再投资需附原公司股东会决议、增资上一年度财务报表、银行付款回单、递延纳税报告表);
(4)世界500强企业须提供2021至2023年期间上榜美国《财富》杂志的证明材料;台湾百大企业须提供为2021至2023年期间上榜台湾中华征信所混合排名前100的证明材料;全球行业龙头企业须提供权威机构认定的证明材料。
(二)其他事项
1.以上项目申报单位均须依法注册、履行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服务本市利用外资发展和经济建设。企业到资资金须符合《外商投资统计调查制度(2022年)》的相关要求。
2.以上外资项目均不含房地产、金融项目,行业划分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企业经营范围涉及房地产业、金融等相关行业的,须提供到资资金未投向相关行业的佐证材料,否则不予支持。
3.不支持使用股权、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等出资方式。已获支持的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的,不予重复奖励。不支持投资性公司再投资。
4.申报单位承诺三年内不减资,不转为内资企业。无合理原因不能履行承诺的,将按程序收回奖励资金。
5.“引导企业加快到资项目”按季度申报,其中:第一、二、三季度申报起止时间为4、7、10月11日至 15 日,第四季度(含全年清算)申报起止时间为2025年1月11日至20日;“跨国公司总部项目”申报起止时间为2025年3月25日至30日。
6.所涉及的奖励金由市级财政、受益县级财政按2:8的比例承担兑付。
7.同一个企业/项目同时符合多项条款的,则限选一项申请。
8.到资汇率结算以国家外管局公布的人民币中间价为准。
二、加速推进产业链全球延伸
(一)申报材料
1.经贸创新发展示范园区建设
(1)2024年泉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2);
(2)资金申请报告,包含申报单位概况、申报项目进展况、情费用开支情况、申报补助金额等;
(3)国务院批复文件。
2.境外安全保障体系建设项目、国际并购项目、国际产业链供应链合作项目
(1)2024年泉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2);(2)资金申请报告,包含申报单位概况、申报项目进展情况、费用开支情况、申报补助金额等;
(3)开展对外投资合作或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的文件(对外投资提供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对外劳务提供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
(4)对外投资合作企业需提供:境外企业注册文件;《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表》的回执联;实际投资凭证(以资金投资的,提供银行核准的《境外汇款申请书》、银行核准的ODI登记表、付款回单等;以设备等实物投资的,提供海关监管代码2210报关单;申请投资奖励的,提供2024年度实际汇出资金或设备出资的相关凭证;申请保费补助的,提供2024年度任意一笔资金汇出或设备出资的凭证);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统计报表;
(5)境外安全保障体系建设项目还需提供:投保费用支付凭证、发票、合同等(人身意外险提供保险协议或保单或批单,明确投保用于外派境外项目人员;输澳劳务还需提供保险公司的保险购买情况说明函。投资信保费用提供合同,合同明确投保项目)。其中,对外劳务合作企业除以上材料还需提供以下材料:对台渔工提供《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签注和出境签章页、港澳劳务提供工作准证和出境签章页、海员和远洋渔工提供出境签章或护照工作签证和出境签章页;其他劳务提供护照工作签证或工作准证和出境签章页。工作准证、出境证和护照工作签证应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签发;
(6)国际并购项目还需提供:并购完成法律文件、合同等资料(涉及商业秘密内容可遮盖或删除)。
3.支持开展国际贸易投资促进活动
(1)2024年泉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2);(2)市政府或市商务局发布的活动方案文件;
(3)申请报告。内容需包含商务活动主要内容、境外客商或合作机构基本情况介绍、活动成效及达成合作意向、参团企业反馈、下一步工作计划、照片、新闻报道等;
(4)合作协议。承办单位与境外客商、相关机构签订的在境外举办推介对接、商贸配对、学习授课等活动的商务合作协议,或委托专业机构开展上述活动的合作协议;
(5)发票、银行付款回单;
(6)参团人员基本信息。参团人员名单(不少于 10 家以上企业)、出入境证明、连续三个月社保缴交记录(含参团当月)(如是法人代表参团,可用营业执照复印件代替;如是股东参团,可用股东身份证明即商事主体公示信息截图代替;如是外籍、台港澳人员,提供外籍、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复印件;如参团人员是企业境外公司或合作公司员工,提供二者存在关联关系或合作关系的佐证材料)。
4.深化“品牌泉州香江行”系列活动(1)2024年泉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2);(2)推广经费项目还需提供:推广合作协议、实际支出费用发票、银行付款回单、推广佐证材料(如网页截图、企业名单)等;
(3)承办活动项目还需提供:市政府或市商务局发布的活动方案文件、合同或协议、实际支出费用发票、银行付款回单总结报告、活动图片或视频等。
(二)其他事项
1.“经贸创新发展示范园区建设”“境外安全保障体系建设项目”、“国际并购项目”、“国际产业链供应链合作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7日;“支持开展国际贸易投资促进活动”按季度申报,其中:第一、二、三季度申报起止时间为4、7、10月1日至15 日,第四季度申报起止时间为 2025年1月1日至20日;“深化'品牌泉州香江行’系列活动”申报截止时间为项目结束后1个月。
2.项目应于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 日期间执行、发生或完成;同一个项目同时符合多项条款的,则限选一项申请。3.申报单位需积极配合各级商务、财政部门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对外投资合作统计和信息报告义务,配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落实境外安全生产管理和风险处置工作相关规定。
4.制造业、农林牧渔业、资源能源开发业分类见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以国家发改委有关文件为准。
5.以非美元作为计价币种的,折算率参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 2024 年第十二期《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表》,国家外汇管理局网址:http//www.safe.gov.cn。
四、全面激活消费潜能
(一)申报材料
1.支持举办线下促消费活动
(1)2024年泉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2);(2)泉州市商务局委托举办相关活动的证明文件;活动合实际支出费用发票、银行付款回单、活动图片等。同、
2.支持商贸企业培优扶强
(1)2024年商贸企业培优扶强(产销分离)资金申报表(附件6);
(2)2024年度数据报送证明(如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系统的批发、零售业商品销售和库存表等)。
3.“消费增长正向激励项目”
此项为正向激励奖励金,无需组织申报。资金将于2025年3月由泉州市商务局、财政局根据泉州市效能办绩效考核结果:直接下达至相关县(市、区)可统筹用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及商贸企业培优扶强等工作奖补。
(二)其他事项

“支持举办线下促消费活动”项目发生期应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申报截止时间为活动结束后1个月。“支持商贸企业培优扶强”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31日。

五、全面提升市场保供能力

(一)申报材料
1.支持菜篮子基地升级改造
(1)2024年泉州市“菜篮子”工程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 7);
(2)项目建设期为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的正式发票、银行付款回单(开具时间必须于项目建设期)、建设施工合同等项目投资凭证;
(3)项目建设内容佐证材料,应包含项目建设前、施工期间及竣工后的比对照片。项目建设内容如下:
①畜禽养殖基地(生猪、蛋禽、肉禽和肉牛肉羊)改造项目:建设改造畜禽养殖舍、养殖设备等基础设施;购建疫病防疫、废弃物处理、环保设施等设备;建设改造基地内部道路输变电设备、质量检测设施、加工预冷储存设施等基地配套设施 。
②)蔬菜种植基地改造项目:铺设灌排设施、建设沟渠工程驳坎加固等;建设改造基地内部道路、输变电设备、质量检测设施、加工预冷储存设施等基地配套设施。
2.支持中心市区农贸市场建设改造
该项目市级和省级资金采取因素法下达中心市区(鲤城、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泉州开发区、台商区),相关商务(或市场监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具体申报指南和绩效目标。
相关申报指南和绩效目标表应于收到资金后30日内报市商务局、财政局备案。
3.支持市级生猪活体储备
(1)2024年泉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2);(2)2023-2024年生猪储备栏照片(包括养殖场整体照片和储备栏照片);
(3)2023-2024年合同储备期内生猪进出栏情况表和生猪存栏台账。
(二)其他事项
(1)“支持菜篮子基地升级改造”项目适用企业名单详见《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2-2024年省级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名单并下达指导性生产计划的通知》(闽商务(2022)102号《泉州市商务局关于公布 2023年度市级“菜篮子”基地名单的通知》(泉商务(2023)238号);2021-2023年已连续三年获得市级“菜篮子”扶持资金的基地,不再适用“2024年支持市级菜篮子基地升级改造”项目。
(2)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0日。
六、线上申报事项
(一)符合以上项目申报条件的单位须在项目要求时限前在“泉州市惠企政策线上直达兑现平台”(以下简称“惠企平台”(https://bmhqpt.qzdsj.net/policyPc/#/policyList)上传报送,逾期报送将不子受理。项目申报过程中,收到补件通知的企业继续在惠企平台补充完善材料,补件后材料仍不完整的,申报不予通过。
(二)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惠企政策线上直达兑现流程的通知》(泉政办明传(2023)45号)内容,商务主管部门做好项目审核环节串、并联配置,对于需联审的项目可自行配置勾选需要核验的环节和类型,并做好联审要求说明,对惠企平台已实现数据调用查询的联审内容,系统核验结果直接作为联审意见,无需联审部门确认。同时,后续惠企平台新开发的批量核验功能模块出具的结果均可作为联审结果采用。
失信被执行人、生态环境违法违规事件等相关信息可通过惠企平台调用查询;涉黑涉恶、税务缴纳、安全生产事故等情况可通过惠企平台设置各县(市、区)公安局、税务局、应急局联审联查。
(三)属地商务部门要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并会同有关单位对项目申报单位的项目建设情况、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形成初审意见于线上审核的初审环节提交上报。审核不通过企业不予推荐上报。请属地商务主管部门配置好平台系统相关人员权限,及时组织申报,在项目要求时限内完成申报信息受理审核工作。
(四)惠企平台企业操作流程详见《用户操作手册--泉服务端企业注册、申报》(附件8)。操作过程如有问题,企业可通过平台网址咨询服务或拨打电话进行咨询。
七、注意事项
(一)进出口企业需提供海关报关注册登记证书。
(二)外文资料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三)发票章及发票复印件盖章不得遮挡校验码及发票主要信息
(四)申报单位已获得2023年市级促进商务发展专项资金20万元(含)以上的,需提供由属地商务、财政部门对其2022年度获得补助的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后形成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含资金使用情况、取得经济效益等)。
(五)项目申报主体须依法注册、开户(结算);单位财务核算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企业(单位)或法人代表无涉黑涉恶行为、失信行为、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六)各地商务、财政部门必须及时将补助资金下拨到相关单位。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骗取、截留、挪用专项资金,对违反规定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予以处罚,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

1.2024年泉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材料封面

2.2024年泉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
3.2024年泉州市引导企业加快到资项目扶持资金申报表
4.企业到资资金用途说明填报表
5.2024年泉州市跨国公司总部项目扶持资金申报表
6.2024年商贸龙头企业培优扶强项目申报表
7.2024年泉州市“菜篮子”工程建设项目申报表
8.用户操作手册--泉服务端企业注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