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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云霄县加强招商引资和促进工业经济稳增长八条措施 云政综〔2021〕189号

发布时间:2021-08-13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深化“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促进我县工业经济稳定增长,结合云霄工业运行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社会引荐人奖励

(一)凡对引进并落户我县的电子信息及数字经济、新能源、食品加工三大重点产业项目有突出贡献的各类商协会、中介组织和社会个人,按该项目固定资产(经有资质的第三方审核)投资在3000万到5000万元(含)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在5000万-1亿元(含)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在1亿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特别重大的项目采用“一事一议”的办法专题研究决定。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发改局、财政局,各乡镇(开发区)

二、扶持培育“三大”重点产业

(二)对新投资落户我县的“电子信息及数字经济”“清洁能源”“食品加工”三大重点产业的项目,项目投产当年内按照企业销售收入分别超过5000万元、1亿元、2亿元,在享受其他政策的基础上给予一次性分别奖励5万元、10万元、20万元。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发改局、财政局、税务局,各乡镇(开发区)

三、鼓励企业增产增效

(三)实行增速奖励。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21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的,较2019年同比增长超30%、50%(含)的,每家企业分别奖励5万元、10万元。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财政局、税务局,各乡镇(开发区)

(四)实行增量奖励。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21年销售收入较2019年同比增长超10%(含)的,对增产超过1亿元(含)、2亿元(含)、3亿元(含)的,每家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10万元、15万元。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财政局、税务局,各乡镇(开发区)

四、鼓励企业升规纳统

(五)实行新增、新上奖励。在市对新增、新上规模工业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以及2021年省级追加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基础上,再分别给予10万、5万元追加奖励。企业若三年内退出规模工业的,应退回相应资金。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财政局,各乡镇(开发区)

五、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六)对年销售收入首次突破100亿元、50亿元、30亿元、10亿元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税务局、财政局,各乡镇(开发区)

六、支持工业项目提升改造

(七)实行工业项目技改投资奖励,对年度新纳统的工业项目(除央国企项目外),年度完成纳入统计的技改投资2000万元、5000万元及以上的,每个项目分别给予奖励5万元、10万元。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财政局、发改局,各乡镇(开发区)

七、支持外商投资工业项目

(八)实行外资工业项目奖励。外资工业项目当年度实际到资或者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200万美元及以上的,在享受省级财政优惠的基础上(2021年省级财政按1%比例最高给予1000万元奖励),县级财政按1%比例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叠加奖励。对符合规定的新落户世界500强、知名跨国公司、台湾百大等三类外资企业,实行“一业一策”“一企一策”。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商务局)、财政局,各乡镇(开发区)

本措施由县工信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本措施项目奖励(补助)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不予重复享受(另有规定的除外)。单家企业当年度享受本措施规定的奖补金额总和,应不高于当年度对县财政的贡献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