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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优秀软件产品及优秀应用解决方案评选办法(2018版)

发布时间:2019-11-04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第一条 为促进我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转型升级和快速发展,做大、做强、做优我市数字经济,培育一批优秀软件产品,进军国内外软件市场,打造厦门软件信息技术服务业知名品牌,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按照科学公开、公平公正、行业推荐和自愿申报的原则,开展优秀软件产品及优秀应用解决方案申报评选工作,每年评选一次,总数依据产业发展情况动态调整,获评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三条 参评企业基本要求


(一)工商注册地、税务登记地均在我市行政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企业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按规定报送统计数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三)主营业务为软硬件开发、信息技术服务、动漫游戏设计、信息系统集成、信息平台运营、数据分析处理、集成电路设计等。


第四条 优秀软件产品及优秀应用解决方案申报类型:


(一)优秀软件产品


自主研发,技术水平先进,拥有较大用户群和市场销售量的产品可接受申报,择优纳入初选名单。申报本类的软件产品,其上年度销售收入的最低额度以当年申报通知公布的数额为准。


(二)优秀应用解决方案


在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社会信息化和企业信息化等各类应用中得到实际应用的解决方案可接受申报,根据用户规模、经济效益等指标择优纳入初选名单。


第五条 市优秀软件产品和优秀应用解决方案评选程序包括企业申报、数据核实、专家评定等。


(一)企业申报


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主管部门按年度发布评选通知,接受企业申报,企业申报材料包括


1. 厦门市优秀软件产品和优秀应用解决方案评选申报表;


2. 申报优秀软件产品类的应提供:


(1)软件产品著作权登记证书、软件产品评测报告、其他获奖证书等;


(2)软件产品用户使用手册和技术手册;


(3)上年度该软件产品销售收入汇总(合同、发票、总额清单)

3. 申报优秀应用解决方案类的应提供:


(1)提交应用解决方案说明书,包括但不限于:


一是综述(解决的主要问题和实施路径);


二是创新点及与行业其他方案的比较优势;


三是应用推广前景与社会、经济效益;


四是实施保障措施等。


(2)应用解决方案实际应用的用户意见,不少于3家。


(3)上年度该应用解决方案收入汇总(合同、发票、总额清单)


(二)数据核实 


企业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及其增速数据,以市软件业统计直报系统填报核实的数据和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数据为准。


(三)专家评定


组织行业专家对纳入初选名单的软件产品和应用解决方案,从贡献、创新、市场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通过专家评定的,可入选当年市优秀软件产品和优秀应用解决方案公示名单。


第六条 市优秀软件产品和优秀应用解决方案公示名单,经在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网站上公示7天内无异议的,列入正式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 市优秀软件产品和优秀应用解决方案,依照有关政策予以重点扶持和优先支持,并加强宣传推介。


第八条 本办法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