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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及各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汇总

发布时间:2025-03-25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宁德市
奖励政策:
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的,由市财政分别给予每家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通过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由受益地财政给予每家10万元奖励。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引进力度,对市外引进(迁入)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完成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由受益地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政策依据:宁德市贯彻落实福建省推动民营经济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

奖励政策:

(二)完善高新技术企业梯次培育。优化高新技术企业梯次培育路径,重点培育有研发活动、有专利行为、有科技成果转化的科技型企业。对符合条件的后备培育企业给予2万元奖补资金支持,采取“免申即享”形式兑现,待认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后再根据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补足剩余18万元奖励资金。鼓励民营企业、国有企业等各类居民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

政策依据:宁德市加速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企业的若干措施


蕉城区
奖励政策: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蕉城区关于大力推进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的若干措施

福安市
奖励政策:
2022年以来新认定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在享受上级奖励的基础上,按照上级奖励的20%给予追加奖励政策依据:
福安市促进民营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
福安市电机电器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申报实施细则

福鼎市
奖励政策:
在上级奖励补助的基础上,市本级财政分别给予国家级10万元、省级6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福鼎市工业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霞浦县
奖励政策:
获得国家、省高新技术企业分别奖励5万元;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资金补助申报指南的通知

屏南县
奖励政策
加大对复评通过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支持,每家给予10万元奖励,对异地迁入的在有效期间内的国家高级高新技术企业每家给予5000元奖励(每家获评企业只享受1次):
政策依据:关于进一步发挥质量基础设施支撑引领民营企业提质增效升级作用的实施方案

周宁县
奖励政策:
2021年1月以来,企业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省级单项冠军企业”等省级以上荣誉称号的,每件给予5万元补助。
政策依据:2022年县域产业发展专项切块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柘荣县
奖励政策;
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的,除省市奖励外,再分别给予一次性县级奖励3万元。

政策依据:柘荣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助企纾困二十八条措施


寿宁县

对新获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省政府质量奖”“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级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产品)“"省级企业技术中"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省级事点实验室”"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加给予奖励20万L元。对通过复评或再次认定本款上述项目称号的,分别一次性加给予奖励5万元。

寿宁县促进工贸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东侨经开区

奖励政策:

(一)培育壮大科技创新主体。对新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奖励20万元,对重新认定通过的奖励10万元。对首次认定的省级科技“小巨人”企业奖励3万元,对重新认定的奖励1万元。

政策依据: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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