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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集美和火炬两区联合扶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政策中新员工生活补贴申报

发布时间:2021-01-08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2021年度集美区政府和火炬高新区两区联合扶持政策《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 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关于鼓励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奖励暂行办法(修订)》(集府(2020)2号)新员工生活补贴开始接受申报,具体申报注意事项如下:
一、政策申报项目:新员工生活补贴
二、政策受理时间
自2021年1月11日起开始受理,截至申报时间2021年1月31日止。逾期系统关闭,不再接受申报。
三、政策申报
1.登陆集美区政府网站,点击“集美i企宝”,选择“政策兑现”中的对应扶持政策“新员工生活补贴”,并根据提示上传材料。
2.网上申报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1)企业资金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税收迁入所属地证明和上一年度完税证明;
(4)人才奖励与补贴资金申报表;
(5)人员身份证(可由企业统一上传;也可由员工自行拍照上传,企业调用);
(6)人才与公司签订的最新劳动合同复印件;
(7)学信网学籍和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国外学历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可由企业统一上传;也可由员工自行拍照上传,企业调用)。
以上申报材料一律要求信息填写真实且完整,用A4纸打印并加盖申报企业公章后扫描上传系统。
3.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31日24时,请各企业注意申报时间点,各企业原则上同一年度同类政策只可申报一次。其中,企业员工可关注微信公众号“家住厦门”,在“集美i企宝”的“政策申报”的“用户中心”的“个人资料”中上传证件信息和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并授权公司可调用。企业在申报时,可快速选择员工资料进行申请。
4.经审核通过的企业,在收到提交纸质材料的短信通知后,下载经网上审核通过的材料,用A4纸打印,并按网上申报材料提交的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两份,加盖企业公章及骑缝章后同收据(需下载打印,加盖财务章或者公章,无需装订)送至厦门市软件园三期诚毅北大街62号109单元(B16栋1楼)创+驿站“政务小站”。
四、温馨提示
1.2020年申领过厦门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的人员不可重复申领,除新员工生活补贴外,高级人才、骨干人才和产业人才的生活补贴也同样不可再重复申请。
2.2021年申请本政策的人才生活补贴,与市工信局的厦门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人才生活补贴重复,只能择优申请享受。
3.2021年申请本政策的人才生活补贴,在符合政策条件情况下,可同时申领集美区出台的人才租房政策。
4.企业申报和两区审核人才生活补贴时,企业员工当前需在公司就职(以缴交社保数据为准)。
5.本政策的每类别政策,每年仅可申报一回。新员工政策的兑现,今年仅本批次。
6.根据税务法相关规定,本政策涉及的人才生活补贴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本次补贴的发放参照之前的政策补贴,由企业完成代扣代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