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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区:支持小微企业/工业转型升级奖励

发布时间:2020-08-12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摘要
重点支持商事登记、纳税归属集美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对获得厦门市级"专精特新"小微企业称号的工业企业,每个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主要申报条件

适用于商事登记、纳税归属集美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支持方式

对获得厦门市级“专精特新”小微企业称号的工业企业,每个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申报材料及方式
1.《集美区产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申请审批表》;
2.营业执照(加载统一信用代码)由收件部门从电子证照库调取;
3.市级“专精特新”小微企业称号证书(提交原件核验后由窗口人员复印留存)。
以上所需材料须加盖企业公章并提供原件核验(以上材料均为A4纸)。
备:第3项可容缺受理,无信用不良记录企业签署信用承诺书可容缺办理,企业需于5个工作日内补齐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