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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区开展2023年集美创新券第三批抵扣额度兑付工作
发布时间:2025-11-24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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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集美区加快推进产业高质量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厦集工信规〔2022〕6号)相关规定,现启动2023年集美创新券第三批抵扣额度兑付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批次申报对象为使用2023年集美创新券(平台下单日期为2024年4月30日前),且已在“集美创新券线上服务平台”确认订单完成服务的服务机构。
二、申报流程
1.网络申报
在“集美创新券线上服务平台”受理机构用户中心首页申请兑付,并按系统提示完成申报流程(操作可参考附件第23-25页),待网络审核通过后可下载申报材料。
2.提交纸质材料
(1)网络审核通过后可下载申报材料(包含申请表、明细表、合同、发票、转账凭证及服务成果证明材料),打印、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
(2)对应的发票(注:发票需备注开户行、银行账号)。服务机构须按每一单服务的兑付金额(创新券抵扣部分),逐单向“厦门市集美区科技和工信局”开具发票,并备注服务订单号;当次申请超过5笔订单的,可合并兑付金额开具一张发票,并附带开票明细。
三、申报时间及报送方式
1.网络申报时间:11月21日-12月2日。
2.网络审核通过,将纸质版材料(申报系统导出打印申报材料、发票)邮寄(仅接受顺丰或邮政快递)至厦门市集美区杏林街道诚毅大街1-1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18-20号社会民生综合窗口(集美区科技和工信
附件:集美创新券线上服务平台--操作手册
厦门市集美区科技和工信局
2025年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