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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区组织申报2022年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扶持政策奖励

发布时间:2023-04-11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根据厦门市集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集美区加快推进产业高质量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厦集工信规〔2022〕6号)的通知,现将2022年度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申报具体通知如下:
一、兑现条件:
1、经认定批准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2、商事登记地、纳税归属集美区的企业。
3、在同个有效期内,企业已获得厦门市其他区(含火炬高新区、自贸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的,不得重复申请。
二、受理时间:

自2023年4月12日起开始受理,截至确认政策时间2023年5月12日24:00止。


附件:2022年度通过认定且符合兑现条件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名单/uploads/allimg/230411/1-2304111K41Q5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