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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高新区关于暂停执行专利资助相关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2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1〕1号)和《福建省知识产权局转发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闽知发〔2021〕5号),自2021年4月2日起暂停执行《厦门火炬高新区进一步支持企业科技创新若干措施》(厦高管规〔2020〕4号)中专利资助相关政策,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针对第十六条“鼓励企业购买创新服务”,对其中专利年费和专利代理等中介服务的资助暂停执行;2021年4月2日前通过火炬创新券平台终审的相关订单,须于2021年第二批创新券兑付受理期内完成兑付申请,逾期申请的不予兑付。
  2、暂停第十九条“支持企业申请和维护发明专利”的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