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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火炬高新区开展2025年数字经济政策申报(第一批次)

发布时间:2025-04-28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园区各企业:
根据《厦门火炬高新区关于进一步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厦高管规〔2024〕10号)的相关规定,我委将于近期开展“加快大数据、人工智能企业集聚”、“壮大人工智能产业”“打造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支持数字文创企业做大做强”条款项的申报工作,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政策适用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厦门火炬高新区内实际开展经营活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适用对象为数字经济企业,业务涉及行业领域为以下之一:
1.数字产品服务业;
2.数字技术应用业(包括开展集成电路设计活动的集成电路制造);
3.数字要素驱动业(不包括数字内容与媒体以及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数字广告);
4.数字化效率提升业(不包括智慧农业和智能制造)。
规模以上企业的行业类别结合统计报表中的行业分类,企业无须申报行业领域认定评审。其它企业均须提交行业领域评审认定材料,由高新区组织专家对企业进行评审认定,企业通过评审认定后,方予以受理申报的政策条款。
二、申报批次及政策内容
(一)申报批次
2024年期间满足政策条件的高新区企业。
(二)政策内容详见:
《厦门火炬高新区关于进一步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厦高管规〔2024〕10号),网址链接:
http://xmtorch.xm.gov.cn/xxgk/zfxxgkml/zcfg/103093/202412/t20241217_2907294.html
三、政策项目申报
(一)行业领域评审认定申报(第一批次)
1.受理时间
2025年5月6日-2025年5月20日
2.办理流程
登陆火炬高新区智慧火炬政策申报平台,选择“政策兑现/数字经济政策”中的对应项目“2025年行业领域认定评审(第一批次)”,并根据提示填写信息并上传材料。
申报信息一律要求填写真实且完整,认定申报承诺书用A4纸打印并加盖申报企业公章后扫描上传系统。
3.温馨提示
(1)规模以上企业行业类别结合统计报表中的行业分类,企业无须申报行业领域认定评审。
(2)其它企业须提交行业领域评审认定材料,由高新区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认定。请意向申报相关条款的企业做好行业领域认定评审申报。
(二)政策项目申报
1.政策受理时间
2025年5月12日-2025年6月12日。
2.办理流程
(1)登陆火炬高新区智慧火炬政策申报平台,选择“政策兑现/数字经济政策”中的对应项目“加快大数据、人工智能企业集聚(第一批次)(2025年)”、“壮大人工智能产业(第一批次)(2025年)”、“打造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第一批次)(2025年)、支持数字文创企业做大做强(第一批次)(2025年)”进行申报,并按要求填写信息、上传材料,具体申报材料详见附件。
(2)线上审核通过后,企业按要求将所有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后(一式一份,双面打印,按附件要求的申报材料顺序排列)提交到办事窗口。其中收据需下载打印并加盖财务章或公章,无需装订。
四、注意事项
(一)规模以上企业无须提交行业领域认定评审材料。其它企业须提交行业领域评审认定材料,由高新区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认定。
(二)规模以上企业及非规模以上企业申报“加快大数据、人工智能企业集聚”和“壮大人工智能产业”条款项的须符合高新区人工智能与数据要素企业摸底入库工作的相关要求。
(三)本措施的奖补资金受年度财政预算总额控制。本措施内部各条款之间及本措施若与高新区的其它扶持政策(包括但不限于协议约定扶持政策;国家、省、市级政策中要求高新区承担资金配套或分担的部分),或企业所在行政区的相关政策相关条款存在相同、类似或重复时,不得重复享受,另有规定的除外。

附件:

1.网上申报需要提供的材料(第一批次)

2.算力使用情况表
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4月27日


网上申报需要提供的材料(第一批次)   
一、行业领域评审认定
规模以上企业无须提交行业领域认定评审材料。其它企业须提交行业领域评审认定材料,由高新区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认定。具体参照《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
1.企业行业领域评审认定承诺函;
2.企业2024年度营收前三业务的合同、发票及付款凭证扫描件(可选取 5-10 份一一对应的大额度发票和付款凭证);
二、政策申报项目
(一)加快大数据、人工智能企业集聚
以下1-4项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并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1.火炬高新区政策扶持资金申报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一份);
2.企业业务领域佐证材料(区块链企业需提交知识产权证明);
3.由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科技局近2年内认可的或近2年内进入全国百强的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24年度期间注册资本金实缴到资验资报告(须体现2024年度实缴注册资本金占注册资本金比例及累计已实缴注册资本金情况);
4.企业在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商事主体自主公示页面截图(须完成2024年年报);
5.收款收据。
(二)壮大人工智能产业
以下1-4项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并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1.火炬高新区政策扶持资金申报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一份);
2.由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科技局近2年内认可的或近2年内进入全国百强的事务所出具的体现企业2024年度企业人工智能相关的产品/软件为主营业务收入的专审报告,审计结果须体现具体的人工智能软件或产品产生的收入金额;
4.企业开展人工智能相关的产品/软件业务的销售合同、发票及付款凭证(企业人工智能相关的产品/软件业务实际到账的最大金额一笔);
5.收款收据。
(三)打造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
以下1-4项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并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1.火炬高新区政策扶持资金申报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一份);
2.企业算力使用情况说明,详见附件2;
3.算力合同及对应的算力使用情况的发票、付款证明;
4.年度算力结算单(由算力供给企业出具并盖章),在算力平台上与合同匹配的订单、资源分配、使用情况等系统截图或其它证明文件;
5.收款收据。
(四)支持数字文创企业做大做强
以下1-4项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并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1.火炬高新区政策扶持资金申报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一份);
2.相关作品的立项、备案、版权或在主流播出平台备案审核及当年度上映的佐证;
3.由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科技局近2年内认可的或近2年内进入全国百强的事务所出具的制作费用专审报告,审计结果须体现企业相关的影视作品于何时上映及实际的制作费用;
4.企业上映的相关动画、电影、网络微短剧、沉浸式动画、沉浸式影片的制作合同、发票及付款凭证(涉及制作费用合同且产生实际交易金额最大一笔);
5.收款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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