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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高新区2022年年度和2023年月度工业企业“规下转规上”

发布时间:2022-10-11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根据《全国统计系统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维护与使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省统计局闽统办〔2022〕32号《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年度和2023年月度一套表调查单位审核确认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做好火炬高新区2022年年度和2023年月度工业企业“规下转规上”工作,请符合要求的工业企业(截止申报期最近1个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计税销售额本年合计超2000万元的工业企业,下称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期申报。
一、2022年年度
1.年度第一批。2022年11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到高新区统计中心,材料清单见附件一。申报范围: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年度第二批。2022年12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到高新区统计中心,材料清单见附件一。申报范围: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二、2023年月度
1.2023年2月月度。2023年1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送到高新区统计中心,材料清单见附件一。申报范围: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2023年3至12月月度。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上个月20日,材料清单见附件一。申报范围:新开业或新投产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22年10月之后成立或投产)。
三、注意事项
1.转专业企业仅在年度第一批申报,按照拟纳入专业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2.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还应提供附件4战新产品信息表及战新产品照片。
3.相关材料均报送电子版,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工业企业规下转规上需提供的材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