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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火炬高新区关于做好2021年第四批火炬创新券兑付工作

发布时间:2021-10-11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根据《厦门火炬高新区进一步支持企业科技创新若干措施》(厦高管规〔2020〕4 号),现启动2021年第四批火炬创新券兑付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材料清单
1.火炬创新券兑付申请表(附件1);
2.火炬创新券受理情况汇总表(附件2);
3.正式服务协议复印件;
4.银行进账凭证复印件;
5.向企业开具的发票存根复印件;
6.实际开展服务的相关证明材料(最终成果或阶段性成果)。
二、材料报送要求
1.申请材料纸质版材均双面打印,有要求盖章处均为企业公章;
2.申请材料装订成册前,请将火炬创新券兑付申请表(附件1)和火炬创新券受理情况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并电话告知确认;
3.电子版材料经确认后,将申请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加盖骑缝章,并送至(或邮寄至)受理部门。
三、受理时间
10月11日-22日(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四、其他事项
1.兑现申请通过后,服务机构须按每一单服务的兑付金额(创新券抵扣部分),逐单向“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开具发票;当次申请超过5笔订单的,可合并兑付金额开具一张发票,但须附带财务系统的开票清单。
2.奖励申请通过后,服务机构应按奖励金额,向“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开具收据。


附件1:火炬创新券兑付申请表/uploads/allimg/211012/1-21101210135J62.doc
附件2:火炬创新券受理情况汇总表/uploads/allimg/211012/1-211012101403Q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