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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区开展第四批“火炬智能制造服务商”和“智能制造产品服务”认定工作

发布时间:2021-07-09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为进一步推动高新区工业企业智能化转型升级,加快聚集优质服务资源,我委拟开展第四批“火炬智能制造服务商”和“智能制造产品服务”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要求
 申请成为“火炬智能制造服务商”的单位和申报的“智能制造产品服务事项”,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申请单位具备相应的资质,符合《火炬智能制造服务商入选标准》(附件1)的相关要求;
 2.申报的产品服务契合园区企业智能制造发展需求,具备较高服务能力和产品服务质量。
 二、申报时间
 2021年7月8日-8月8日
 三、认定程序
 1.申请单位提交申报材料。申请单位所提交申报材料必须完整、真实、合规。
 2.申报材料审查。火炬高新区智能制造服务中心对各单位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进行初审,并形成初审意见。
 3.专家评审与核查。火炬管委会组织专家对初审审查合格的单位进行集中评审,择优选取一批候选单位及相应入围智能制造产品服务事项。
 4.结果公示。火炬管委会根据专家评审论证意见,确定候选单位名单和智能制造产品服务事项清单,并在“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5.发布公告。火炬管委会根据网上公示结果,对无异议的候选名单和智能制造产品服务事项清单进行发布公告,确定“火炬智能制造服务商”名单和“智能制造产品服务事项”清单。
 四、申报材料清单
 1.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智能制造服务商”申请表(附件2);
 2.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智能制造服务商”产品服务事项申请表(附件3);
 3.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智能制造服务商”产品服务情况汇总表(附件4);
 4.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企业真实性承诺书(附件5);
 6.服务商从业资格、资质等级、荣誉称号等证明文件或证书复印件;服务产品检验检测报告、成功服务案例等其他辅助说明材料;
 7.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五、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材料纸质版材料均双面打印,有要求盖章处均为企业公章(单位承诺书须单位法人签字并盖章);
 2.申报材料盖章装订成册前,请将所有材料的电子版打包发送至xiaoguocheng@1633.com,并电话告知确认;
 3.电子版材料审核通过意见后,将申报材料盖章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并加盖骑缝章;
 4.请将装订好的材料送至(或邮寄)受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