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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里区拔尖人才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0-08-13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区拔尖人才选拔对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中国国籍,身体健康,男性一般不超过55周岁、女性一般不超过50周岁,贡献特别突出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在湖里区工作时间一般应在一年以上;
 (五)人才在企业工作的,该企业税收需在湖里区缴纳。
 (六)在近三年内具有下列成绩之一:
 1.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等奖项的人员。
 2.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且排名前2位,获得三等奖且排名首位的人员。
 3.获得省部级优秀新产品、技术开发二等奖且排名首位,并获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人员。
 4.获得副省级科技进步二等奖或2项以上三等奖且排名首位的人员。
 5.在工程设计、规划设计、工艺设计、工艺美术设计等方面,获得2项以上省部级优秀设计二等奖且排名前2位或三等奖且排名首位,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人员。
 6.获得2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且排名前2位,并在应用后获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专利权人。
 7.在区级以上重点工程、重大科研项目中起关键作用,促进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解决了重大技术问题;或在引进消化、推广应用国内外先进技术成果,在企业技术改造中突破技术瓶颈,在同行业中有较大影响,并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主要科技管理者和专业技术人员。
 8.在企事业单位从事经营、管理工作,尤其是在我区的重点产业中,能运用现代管理手段进行科学管理,有重大改革创新,并经市场检验,对推动技术创新和促进生产力发展贡献突出,所管理的单位或部门连续三年以上位居全省、全市先进行列的主要经营管理者。
 9.专业技能水平高,获得省级优秀技术能手或市级以上技师级竞赛一等奖的人员或其他为企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生产一线技术工人。
 10.对学科建设、学校管理、人才培养和教育事业发展发挥重大作用,获省级教学、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或获市级教学、科研成果一等奖的主要完成者;或长期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工作,能发挥学科带头示范和领军作用,并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对我区教育事业发展有重大影响和贡献的专家、学者及教学管理者。
 11.具有丰富的临床或技术研发经验,在医疗技术、临床实践和疾病防控等方面达到全市先进水平,较好地发挥了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作用,社会影响较大,业绩为市级以上同行公认的医疗、卫生专家。
 12.在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学术造诣较高,在研究解决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方面有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三等奖以上、副省级二等奖以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者和被同行公认在学术界有较大影响的专家。
 13.在理论、新闻、出版、文艺以及文化经营管理等工作中成绩卓著,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奖项、副省级二等奖以上或在省部级专业协会主办的展赛中获一等奖,在本市享有较高声誉者。
 14.在金融服务、文化创意、商务服务、休闲旅游、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电子信息、现代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等行业中有特殊才能,做出特殊贡献,在市、区同行中有较大影响者。
 15.在社会工作中运用先进理念,创新工作方法,跻身国内领先水平的社会工作带头人。
 16.在湖里区扶持的其他重点行业中达到领先水平,德才兼备,并为湖里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
 二、优惠政策
 在三年管理周期内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每月1500元的工作津贴。
 (二)子女可在就读湖里区属公办小学时给予适当入学照顾。
 (三)可参与全区干部教育培训,优先参加学术研讨等活动。
 (四)同等条件下,通过申请可优先获得科研项目立项、科研经费支持等。
 (五)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参评区级人才计划及市级以上各类重大人才奖项、荣誉。
 (六)参加统一组织的短期考察、学术休假和健康体检等活动。
 三、应提交的材料
 区拔尖人才呈报表、主要业绩证明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