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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里区高层次教育人才政策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0-08-13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1. 本政策所称教育人才指:
 (1)从事教育管理、学生培养、科学研究等教育活动,能带动和提升我区教育的综合实力和科研创新能力的高水平教育教学和科研创新型的教育名师。
 (2)外省籍教育部直属公费优秀应届师范生。
 2.教育名师分为四个层次:
 第一层次: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千人计划”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教育部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国家级优秀人才。
 第二层次:省级及以上领军人才、省教学名师、特级教师、国务院特殊津贴者、正高级教师。
 第三层次:省级学科带头人、省级学术带头人、市专家型教师。
 第四层次:设区市学科带头人、市拔尖人才。
 上述教育名师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教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热爱教育事业,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专业能力、丰富的实践和管理经验,成效显著,在国内省内知名度高。
 (3)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和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4)年龄原则上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我市紧缺学科或业绩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1-2岁。
 (5)身心健康,能够胜任教学和教科研工作。
 引进的教育名师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近五年来或任现职来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主持完成省部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教科研课题或作为核心成员(排名前三)完成国家级教育教学教科研课题,并取得显著科研成果,做出突出贡献。
 (2)具有独立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保持或赶超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能力,教科研成果突出,获得国家级优秀教科研成果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或省级优秀教科研成果一等奖奖励。
 (3)在国内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领域,有较大影响,并取得显著的教育教学和科研成果,做出突出贡献。
 (4)取得高级职称,具有较强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或在相关行业具有较高声誉,指导教师或学生获得全国劳动技能大赛或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承担“双师型”教育教学任务和教科研任务的高级技能人才。
 (5)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成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学生课堂教学满意率达到95%以上。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师教学技能大赛中获得省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
 二、优惠政策
 1.引进名师享受安家补贴,具体标准:
 第一层次名师发放安家补贴100万;
 第二层次名师发放安家补贴80万;
 第三层次名师发放安家补贴60万;
 第四层次名师发放安家补贴40万。
 安家补贴两年内分批次发放。第一年发放的金额为总金额的80%,第二年发放剩余金额。
 引进的名师两年考核期满后,属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系列的,纳入市名师动态管理考核,享受市名师相关考核待遇。
 引进的名师符合享受厦门市引进人才住房、落户、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社会保险、职称聘任等政策待遇的,由区教育局协助申报。
 2.外省籍部属公费优秀应届师范生享受安家补贴20万元。安家补贴3年内分批次发放。首次发放的金额为总金额的50%,第2年发放的金额为总金额的25%,第3年发放剩余金额。
 3.引进教育人才的安家补贴标准与市、区级其他政策不一致的,按照“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
 三、应提交的材料
 1.引进的教育名师申请安家补贴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湖里区引进教育名师安家补贴申请表;
 (2)湖里区引进教育名师安家补贴汇总表;
 (3)符合教育名师引进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2.外省籍教育部直属公费优秀应届师范生申请安家补贴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湖里区外省籍部属公费优秀应届师范生安家补贴申请表;
 (2)湖里区外省籍部属公费优秀应届师范生安家补贴汇总表;
 (3)承诺书;
 (4)本人有效身份证;
 (5)毕业证;
 (6)本人公费师范生协议书。
 四、其他事项
 1.引进的教育人才在湖里区从教服务期不少于10年,中途离职离岗的,需全额退回安家补贴。用人单位要与引进教育人才签订协议,明确职责,报区、市教育局备案。
 2.对引进的教育名师实行目标跟踪管理和考核。考核分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两年)。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考核结果报区、市教育局备案。
 3.引进教育名师因个人原因未履行相关义务的或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经区、市教育局审核,取消其享受的相关待遇,并追回已享受的相关待遇。
 引进外省籍部属公费优秀应届师范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经区、市教育局审核,可解除聘用协议,并追回已享受的安家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