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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里区: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0-08-13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摘要
面向湖里行政辖区内(含厦门火炬高新区、自贸片区)的物流企业及物流相关企业。提供申请引进的重点产业方向企业奖励、申请物流企业运营中心奖励、申请新增规上物流企业奖励、申请经营贡献奖励、申请新开常态化货运航线补贴等5项奖励。
主要申报条件

注册、税收均在湖里行政辖区内(含厦门火炬高新区、自贸片区)的物流企业及物流相关企业,申报航线补贴不受注册、税收地限制。

支持方式
1.申请引进的重点产业方向企业
①申报条件:对到我区新设立的且实缴注册资本2亿元(含)以上,或新设立法人企业应税物流业务收入超过1亿元(含)以上的供应链物流企业、区域性城市及城际配送中心以及物流平台型企业(物流资源交易平台、车货匹配交易平台以及整合物流资源为基础,开展信用评估、融资、保险、信息等增值服务的平台),从引进起前两年按企业年度区级贡献的100%给予奖励,第三年按企业年度区级贡献的50%给予奖励。 
②申报材料:(1)物流业务收入构成及其来源;(2)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3)主要服务合同及其运营情况说明;(3)申报条件如有涉及实缴注册资本,还需提供实缴注册资本证明材料(公司银行基本户余额证明单)。
 
2.申请物流企业运营中心
①申报条件:鼓励较大规模企业的业务向业务管理中心、结算中心转型,对落户在我区的运营中心,年营收首次达到5亿元(含)以上的,从引进起给予前三年区级贡献全额返还的奖励。 
②申报材料:(1)物流业务收入构成及其来源;(2)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3)主要服务合同及其运营情况说明。
 
3.申请新增规上物流企业奖励
①申报条件:对2018年首次纳入规模以上交通物流业统计且2018年全年营收仍达到规模以上的物流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②申报材料:提供申报材料(一)所列基本材料即可
 
4.申请经营贡献奖励
①申报条件:(1)对年度营业收入5亿元及以上、10亿元以下,且比增20%及以上的,按其年度缴税区级留成增量部分予以50%奖励,单家企业年度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2)对年度营业收入10亿元及以上,且比增10%及以上的,按其年度缴税区级留成增量部分予以70%奖励,单家企业年度奖励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②申报材料:(1)2018年度及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加盖税务部门公章);(2)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申请新开常态化货运航线补贴 
①申报条件:对在厦门新开国际、国内全货机货运航线,每周一班次(含)以上的航空公司或航班承包商,国内航线给予一次性补贴资金50万元;国际航线给予一次性补贴资金300万元
②申报材料:(1)国家民航局对新开货运航线批复文件(2)航线运营(出港)记录(附明细资料);(3)企业法人(承运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每家企业除按所申报项目必须提供的个性资料外(如上所示),还需提供基本材料(即每家企业申报必须提供的共性资料):
1.《湖里区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一式两份); 
2.企业简介(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股东构成、资产与财务状况、经营计划、主要经营业务及其运作流程说明、主要设施、设备及企业物流管理信息系统情况等);
3.区级以上税务机关签发的上年度完税证明。
申报材料
1.书面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或复印清楚(可双面打印或复印的材料,采用双面打印或复印),加盖申报企业公章; 
2.按照申报表、公司基本情况材料、纳税证明、项目申报材料的顺序装订,纸皮胶装或简装,份数2份;  
3.申报多个项目的,可只提供一次基本材料。 
 
(二)原件和复印件核对
企业编写的表格、报告和方案等需提供原件,加盖公章。复印件需提供原件由受理人员核对,核对后需盖核对章并由材料受理人员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