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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里区关于进一步促进会议展览业发展的扶持意见》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5-08-29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根据《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里区关于进一步促进会议展览业发展的扶持意见的通知》(厦湖府办规〔2025〕1号)文件,为落实好会议展览扶持政策,结合湖里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奖补申报范围
(一)对参会人数超过100人的会议(或在厦门市举办且主办团队超过50人入住湖里区星级酒店、限上酒店的演唱会、体育赛事,旅行社组织超过50人前往金门、台湾本岛的团组入住上述酒店,组织金门、台湾本岛超过50人前往大陆的团组入住上述酒店),根据参会人员(演唱会、体育赛事主办团队入住人员、旅行社团组入住人员)住宿房费总额给予补助。
(二)对由社会机构或企业作为主办、承办或执行单位,采取市场化运作,并且在湖里区范围内举办,符合条件的经贸类展览和消费类展览进行奖补。
二、奖补申报主体
《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里区关于进一步促进会议展览业发展的扶持意见的通知》(厦湖府办规〔2025〕1号)适用于商事登记或税收归属湖里区的企业。
(一)会议项目的奖补的申报(包括演唱会奖补、体育赛事奖补、旅行社组织50人以上团组从金门/台湾本岛往返大陆的奖补),应由主办方、承办方、执行单位或入住的酒店提出申请,且只能由一方提出申请。
(二)展览项目奖补的申报,由主办、承办、执行单位提出申请,且只能由一方提出申请。
三、申报受理、现场评估、出具评估报告由湖里区文化和旅游局委托的第三方(以下简称“第三方”)执行。
四、奖补申报流程:申请人填写申报材料,由湖里区文旅局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初审并出具报告,经湖里区文旅局审核、公示后向湖里区财政局申请资金,下达各属地街道核发奖励金(或补助款)。
五、奖补申报需提交的材料
(一)会议奖补申报所需提交的材料
1.会议举办前:申请单位必须在会议举办前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第三方提交相关项目材料。项目申请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各二份),具体如下:
(1)申请报告(见附件1);
(2)申请表(见附件2);
(3)会议的日程安排;
(4)会议场租、酒店住宿合同复印件。
(5)申请单位营业执照(首次申报提供)
以上材料均需盖章,逾期未提出申请的项目,视同自动放弃。若有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需在提交申报材料的一个月内提交整改合格的材料,逾期视同自动放弃。
2.会议举办后:会议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申请单位应向第三方提交项目总结材料(各二份),具体如下:
(1)总结报告(见附件3);
(2)会议场租发票复印件;
(3)酒店出具的住宿证明材料(见附件4)及人员名单(国际境外会议需护照复印件和签证页复印件);
(4)会议现场照片3张(主席台或主背景(需体现主承办单位信息)和会场前后全景各1张);
(5)酒店出具的住宿客房费总额发票复印件。(见附件5)
以上材料均需盖章,逾期未提出申请的项目,视同自动放弃。若有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需在提交申报材料的一个月内提交整改合格的材料,逾期视同自动放弃。
3.体育赛事、演唱会举办前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第三方提交相关项目材料。项目申请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各二份),具体如下:
(1)申请报告(见附件1);
(2)申请表(见附件2);
(3)活动批文或许可证:如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体育赛事审批文件。
(4)酒店住宿合同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盖章,逾期未提出申请的项目,视同自动放弃。若有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需在提交申报材料的一个月内提交整改合格的材料,逾期视同自动放弃。
4.体育赛事、演唱会举办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申请单位应向第三方提交项目总结材料(各二份),具体如下:
(1)总结报告(见附件3);
(2)酒店出具的住宿证明材料(见附件4)及人员名单(包含单位、姓名、电话、身份证号等信息);
(3)体育赛事/演唱会现场照片3张(主席台或主背景和会场前后全景各1张);
(4)酒店出具的住宿客房费总额发票复印件。(见附件5)
(5)体育赛事、演唱会相关宣传资料。
(6)活动秩序册、工作人员证件复印件等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盖章,逾期未提出申请的项目,视同自动放弃。若有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需在提交申报材料的一个月内提交整改合格的材料,逾期视同自动放弃。
5.申请组织赴金门/台湾本岛的团组补助的,需在行程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第三方提交材料(各两份),具体如下:
(1)团队住宿补贴申请表(见附件6)
(2)旅行社资质证明:营业执照、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全国旅游团队服务管理系统电子行程单》(团队基本信息、导游信息、行程说明、游客名单必须真实准确)
(4)酒店出具的住宿证明材料(见附件4)及人员名单
(5)酒店出具的住宿客房费总额发票复印件。(见附件5)
(6)行程证明:团队接待计划书(以全国旅行社监管服务平台派团单为准,含交通、景点、用餐安排)、交通凭证(厦金航线船票/航空公司机票、大陆境内机票/车票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盖章,逾期未提出申请的项目,视同自动放弃。若有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需在提交申报材料的一个月内提交整改合格的材料,逾期视同自动放弃。
6.申请组织金门/台湾本岛赴大陆的团组补助的,需在行程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第三方提交材料(各两份),具体如下:
(1)团队住宿补贴申请表(见附件6)
(2)台湾旅行社资质:台湾旅行业注册证明、与大陆地接社的合作协议等。
(4)酒店出具的住宿证明材料(见附件4)及人员名单
(5)酒店出具的住宿客房费总额发票复印件。(见附件5)
(6)行程证明:《全国旅游团队服务管理系统电子行程单》(团队基本信息、导游信息、行程说明、游客名单必须真实准确)、交通凭证(厦金航线船票/航空公司机票、大陆境内机票/车票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盖章,逾期未提出申请的项目,视同自动放弃。若有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需在提交申报材料的一个月内提交整改合格的材料,逾期视同自动放弃。
(二)展览会补助申报所需提交的材料
1.展览会举办前:申请单位应至少在项目举办首日的10个工作日前,一次性向第三方提交相关项目材料。项目举办前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各二份),具体如下:
(1)申请报告(见附件7);
(2)申请表(见附件8);
(3)首次申请自办展项目补助还应提交自办展自主品牌的证明材料或授权说明材料;
(4)申请单位营业执照;
(5)主、承办单位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或招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展览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
(7)实际展位平面图(包括展商名称、展位号、展位面积),用A3纸打印;
(8)展商列表(含序号、展商名称、展位号、展位面积、展位数),并最后合计;
(9)申请自办展增量补助的还应提交历届最大展览规模的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盖章,逾期未提出申请的项目,视同自动放弃。若有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需在提交申报材料的一个月内提交整改合格的材料,逾期视同自动放弃。
2.展览会举办后:项目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申请单位应向第三方提交项目总结材料(各二份),具体如下:
(1)展览补助项目需提供展览会总结报告(见附件9);
(2)会刊(有则提供);
(3)展览场租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盖章,逾期未提出申请的项目,视同自动放弃。若有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需在提交申报材料的一个月内提交整改合格的材料,逾期视同自动放弃。
六、其他
(一)本申报指南由湖里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二)企业若存在《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里区关于进一步促进会议展览业发展的扶持意见的通知》第五条第(六)项规定的骗取财政资金或引发安全事故、群体性事件等违规行为,在政策有效期内(政策于2025年6月23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2025年1月1日至发布实施日间符合政策奖励条件的可参照执行)不得申请湖里区会展奖励或补助。
(三)对经区委、区政府批准扶持的会议展览项目,按批准内容进行扶持;如已享受其他财政资金补助的,则不再重复享受本政策扶持。
七、本申报指南自2025年6月23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2025年1月1日至实施日之间符合奖励条件的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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