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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里区申报2024年一季度“开门稳” 政策“商超运营补助”条款

发布时间:2024-04-15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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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里区发展和改革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湖里区2024年一季度稳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厦湖发改〔2024〕3号)文件,拟于近期对湖里区大型商超兑现2024年一季度“开门稳”政策“商超运营补助”条款,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款
《湖里区发展和改革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湖里区2024年一季度稳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厦湖发改〔2024〕3号)中“五、促进消费。18.商超运营补助:对区零售商业协会成员单位且有统一运营单位的湖里区大型商业综合体和专业市场,于2024年第一季度举办促消费活动的按以下标准给予一次性运营补助:商业建筑面积合计(配套写字楼、酒店、车库等不计,下同)5万平方米以上的,纳统单位一次性补助15万元、非纳统单位一次性补助8万元;商业建筑面积合计2-5 万平方米的,纳统单位一次性补助10万元、非纳统单位一次性补助4万元。(可叠加市级同类政策和区级年度政策)”
二、申报对象
符合条款要求的区零售商业协会成员单位且有统一运营单位的湖里区大型商业综合体和专业市场。
三、申报时间
即日起截止至2024年4月30日
四、申报材料
1.商超运营补助申请表;
2.法人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3.使用自有用房的,需提交不动产登记证、规划建设许可证或其他房屋产权证明材料复印件(综合体仅需提交商业部分);使用租赁用房的,需提交业主方产权证明等相关材料及有效期内租赁合同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均需有效复印件)
4.企业2024年一季度促消费情况报告(含活动方案、图片、一季度销售数据(含同期对比)、一季度客流情况(含同期对比)等);
5.纳统企业2024年在“国家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内的企业类别为“批发和零售业”;需提交:2024年3月纳统月度报表(《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和库存表》(表号E204-1表)。
五、注意事项
1.所有申报材料需保证真实合法,并加盖公章;申请表需由法人代表签字后加盖企业公章。
2.统计证明材料请至国家一套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下载或截图,网址http://218.66.59.32:8004/dr/ queryLoginInfo. do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3.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负主体责任,并保证纸质材料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申报时间以提交完整资料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4.厦湖发改〔2024〕3号政策其他条款的申报另行通知。
六、受理方式及时间
(一)符合要求的企业在申报截止时间前登录亲清一家人?湖里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点击政策索引或在首页找政策中搜索“2024年一季度商超运营补助”,找到所要申报的对应条款,点击【我要申报】提交申报材料。
亲清一家人?湖里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支持热线:5720710
(二)区零售商业协会在系统上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通知企业,将本申报指南规定的相关纸质材料(一式一份)于2024年4月30日前报送区零售协会。
区零售协会在企业纸质材料申请表上填写初审意见、协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协会公章,于2023年5月12日前报送区商务局。
(三)区商务局复审(含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核通过后,按程序拨付资金。 
七、附件
1.《湖里区发展和改革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湖里区2024年一季度稳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厦湖发改〔2024〕3号)
2.商超运营补助申请表;
3.统计2024年月报表样表。

厦门市湖里区商务局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