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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里区申报2024年一季度“开门稳”政策“商贸增量奖励”条款

发布时间:2024-04-15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各相关企业:
根据《湖里区发展和改革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湖里区2024年一季度稳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厦湖发改〔2024〕3号)文件,拟于近期对湖里区限上零售企业和限上餐饮企业兑现2024年一季度“商贸增量奖励”相关条款,现将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款
《湖里区发展和改革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湖里区2024年一季度稳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厦湖发改〔2024〕3号)“第一款 增量奖励。2.商贸业”:
(1)对2024年第一季度零售额同比增加500万元及以上的限额以上批零企业,按零售额增量部分每500万元奖励3万元,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50万元。(可叠加市级同类政策和区级年度政策)
(2)对2024年第一季度餐费收入同比增加100万元及以上的限额以上餐饮企业,按餐费收入增量部分每100万元奖励1万元,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可叠加市级同类政策和区级年度政策)
(3)对2024年第一季度零售额同比增加2000万元及以上的限额以上批零企业,对其运营团队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2024年第一季度餐费收入同比增加500万元及以上的限额以上餐饮企业,对其运营团队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受奖励人员由企业自行确定,鼓励企业将奖励倾斜一线员工,奖励金额由企业统一申请和收付。(可叠加市级同类政策和区级年度政策)
二、申报对象
符合条款要求的湖里区2024年在库的限额以上批零企业和限额以上餐饮企业。
三、申报时间
即日起截止至2024年4月30日
四、申报材料
1.商贸增量奖励申请表;
2.法人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3.2024年3月纳统月度报表(从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上打印:限上批零企业为《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和库存表》(表号E204-1表);限上餐饮企业《住宿和餐饮经营情况表》(表号S204-1表))。
五、注意事项
1.所有申报材料需保证真实合法,并加盖公章;申请表需由法人代表签字后加盖企业公章。
2.统计证明材料请至国家一套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下载或截图,网址http: // 218.66.59.32:8004/ dr/ queryLoginInfo. do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3.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负主体责任,并保证纸质材料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申报时间以提交完整资料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六、受理方式及时间
(一)符合要求的企业在申报截止时间前登录亲清一家人•湖里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点击政策索引或在首页找政策中搜索“2024年一季度商贸增量奖励”,找到所要申报的对应条款,点击【我要申报】提交申报材料。
(二)各街道在系统上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通知企业,将本申报指南规定的相关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份)于2024年4月30日前报送所在街道。
各街道在企业纸质材料申请表上填写初审意见并加盖公章,于2024年5月21日前报送区商务局。
(三)区商务局复审(含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核通过后,按程序拨付资金。    
七、附件
1.《湖里区发展和改革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湖里区2024年一季度稳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厦湖发改〔2024〕3号)
2.商贸增量奖励申请表;
3.统计2024年月报表样表。

厦门市湖里区商务局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