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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组织开展2025年“院士专家企业行”工作
发布时间:2025-05-13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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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决策部署,充分发挥院士专家人才在支点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根据省委人才办、省人社厅《关于印发〈“院士专家企业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26号)要求,现就做好2025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服务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聚焦推动“51020”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全面升级,从省内高校院所中选派300名左右专家人才到规上企业、各级各类国有企业和重点产业民营企业,帮助解决技术和生产经营难题,开展产学研合作,培育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二、专家来源和资格条件
院士专家人才主要从全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中选派,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专业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有吃苦奉献精神和服务企业意愿;
(二)从事或研究领域符合我省重点产业或地方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方向,契合具体的企业需求;
(三)一般应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拥有专利技术或科研成果,致力于创新成果产业化。今年的专家人才队伍拓展延伸到入选博士后尖端人才引进项目、博士后创新人才培养项目的在站博士后;
(四)身体健康,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院士不超过70周岁;
(五)近3年内无任何违纪违法不良记录。
三、服务方式和时间
院士专家人才以合约方式开展企业服务。在当地人社部门指导下,企业协商选派院士专家人才,明确任务清单,签订合作协议。院士专家人才通过深入企业开展一线讲学、专题培训、技术诊断指导、项目合作等服务,鼓励开展在线咨询服务。服务期1年,服务期内赴企业现场服务一般不少于6次,总时间不少于12天,争取每去一次帮助企业解决1—2个具体问题,确保服务实效。
四、工作安排
(一)引导专家赴企业开展服务
1.征集企业需求。各地围绕重点、优势产业,指导属地范围内的高层次人才承载能力较强的企业挖掘技术研发、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难题瓶颈,提出纳入省级活动的需求建议清单。各地企业需求由市州人社局报当地党委人才办审核后通过“院士专家企业行小程序”(以下简称小程序)上传。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援疆工作的部署要求,省人社厅人才事业发展中心负责向新疆博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征集15个当地企业技术需求,新疆匹配名额不在省内匹配名额之内。(5月16日前完成)
2.推荐专家人才人选。省人社厅人才事业发展中心对企业需求进行筛选,确定纳入省级活动的需求,通过小程序推送至相关高校院所。专家人才所在单位综合考虑企业需求和人才专长,动员专家线上匹配需求。(6月15日前完成)
3.供需方沟通确认。省人社厅人才事业发展中心将高校院所推荐的专家有关情况点对点向地方和企业反馈,由地方、企业与专家进一步沟通对接,确认匹配契合度和合作意向。(6月20日前完成)
4.确定选派人员。省人社厅人才事业发展中心根据企业和专家沟通确认情况,明确选派名单,将经过供需双方确认的匹配名单汇总报省委人才办审定后,联合印发选派名单,并点对点反馈各地。(6月30日前完成)
5.开展技术服务。省人社厅人才事业发展中心督促各地各企业主动衔接院士专家人才到企业开展技术服务。各地做好院士专家人才服务保障工作,完善配套支持,跟踪了解院士专家人才服务企业情况。被服务企业及时将院士专家赴企业服务情况实时上传到小程序。灵活认定援疆专家人才服务企业的方式,专家人才赴企业指导、企业到专家人才所在单位洽谈,专家人才与企业线上交流等,均可计入专家服务企业次数与时长。每年下半年,省委人才办、省人社厅将统一组织相关专家赴新疆博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开展实地指导。(全年)
(二)开展服务业绩考核
1.组织考核认定。省人社厅人才事业发展中心组织各地以企业为主体,开展专家人才服务期满考核,报经市州党委人才办、人社局审核把关。
2.确认考核结果。省人社厅人才事业发展中心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报省委人才办同意后,按照规定发放有关奖补。
(三)建立长效机制。省人社厅人才事业发展中心引导各地建立完善企业需求库,建立省级专家人才对接信息平台,引导各地因地制宜开展专家人才服务企业特色活动。
五、支持措施
(一)发展激励。鼓励各地各企业为专家人才提供适当待遇。选派人才促成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按技术合同标额的一定比例享受地方资助;为地方引进和举荐急需紧缺人才,可申领地方奖励;允许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按规定兼职兼薪、按劳取酬。对服务成效显著的专家进行宣传推介,适时通报表扬。
(二)评价引导。院士专家人才服务企业期间工作业绩作为晋职、晋级、评聘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重要内容,享受省委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的政策,以及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研发活动相关政策。
(三)经费支持。省级活动所需经费从省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对于选派的专家人才,给予每人1万元的税前奖补,由活动组织实施单位支付到专家个人账户。服务期内院士专家人才服务企业产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派出单位保障。市州活动所需经费由各地财政保障。
请各地将本地企业需求(含电子版)于5月16日前汇总报送省人社厅。
附件:
1.“院士专家企业行”企业需求表
2.“院士专家企业行”企业需求汇总表
中共湖北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5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