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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于做好2023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和2020、2021年度复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02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根据《湖北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鄂经信规〔2013〕293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决定开展2023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同时对2020、2021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进行复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

(一)申报主体。申报主体为已设立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工业设计企业两类。

(二)申报条件。申报主体应在湖北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的基本条件,近2年内(2021年1月1日起)未发生重大质量、环保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情况,企业信用等级良好以上。

(三)申报材料。申报主体按照《办法》第八条的规定,提交《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专项审计报告等申报材料(详见附件1)。


二、2020、2021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工作

请各地经信局通知复核企业(名单见附件5),按要求填报《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表》(详见附件2),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参加复核。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是引导企业重视设计创新,推动工业企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手段。各地经信局要组织好申报推荐和复核工作,为进一步创建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做好储备。

(二)严格审核。各地经信局负责申报和复核的组织工作,要按照《通知》要求,严格把关,对申报及复核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确保申报和复核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三)及时报送。请各地经信局将2023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和2020、2021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的材料于3月4日前报送省经信厅产业政策处(推荐文件、汇总表和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电子版报至邮箱)。


附件:

1.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

2.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表

3.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和复核汇总表

4.申报材料清单

5. 2020、2021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