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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沧区:2019年实现跨越发展奖励

发布时间:2020-08-14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摘要
对2019年度归属海沧区区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奖励,每家企业该项奖励最高为1000万元。
主要申报条件
(一)工商注册地在我区且2019年度区级税收、产值(或增加值)统计关系归属我区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含年底规下转规上);
(二)工业产值以企业上报统计部门审定确认的数据为准(年报);
(三)工业产值满足2019年度实现跨越发展条件。
支持方式
(一)对企业2018年工业产值在1 亿元(含)以上、5 亿元(不含)以下,2019年工业产值同比增长达到40%(含)以上的予以奖励。其中,60%(含)以下的增量部分按1%给予奖励,60%以上的增量部分按1.2%给予奖励。
(二)对企业2018年工业产值在5 亿元(含)以上、10 亿元(不含)以下,2019年工业产值同比增长达到30%(含)以上的予以奖励。其中,40%(含)以下的增量部分按1%给予奖励,40%以上的增量部分按1.2%给予奖励。
(三)对企业2018年工业产值在10 亿元(含)以上、20 亿元(不含)以下,2019年工业产值同比增长达到20%(含)以上的予以奖励。其中,30%(含)以下的增量部分按1%给予奖励,30%以上的增量部分按1.2%给予奖励。
(四)对企业2018年工业产值在20亿元(含)以上,2019年工业产值同比增长达到10%(含)以上的予以奖励。其中,20%(含)以下的增量部分按1%给予奖励,20%以上的增量部分按1.2%给予奖励。
(五)每家企业该项奖励最高为1000万元
(六)根据厦海政[2018]69号文,申报相关奖励及补助的企业,除第二条“支持企业技术改造”之外,其他条款的补助金额累计原则上不超过企业区级税收留成。
申报材料及方式
(一)奖励申报表;
(二)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财务状况表(B603-1)或2018年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表(B603-2);2019年规模以上工业财务状况表(B103-1)或2019年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表(B103-2)。
以上申报材料提供原件,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