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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沧区组织申报2023年度质量创新奖励

发布时间:2023-12-29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海沧区促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厦海政规〔2021〕1号),我局于2024年1月2日起开始受理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证书显示时间或文件发布时间为准)获得质量奖或CNAS证书的奖励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奖励标准
1.工商注册地在我区且当年度区级税收、产值(或增加值)归属我区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1)对获得中国质量奖、福建省质量奖和厦门市质量奖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已享受下级质量奖奖励的,只给予补足本级奖励差额。
(2)对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3)以上奖励,同一企业年度最高奖励金额200万元。
3.根据厦海政规〔2021〕1号,所有条款的补助金额累计原则上不超过企业区级税收贡献。
4.招拍挂取得项目用地的企业,如未达到招拍挂条件的产值、税收等产出要求,则不予补助。
二、申报材料 
1.品牌质量奖励申请表(平台上直接填写内容)
2.认定文件、公告、证书扫描件
3.2023年度入库期完税证明(汇总版+明细版)扫描件
4.补贴收据原件(审批通过后联系人会通知提交)
三、申报受理时间
网上受理时间:2024年1月2日-2024年1月16日

海沧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