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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安区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

发布时间:2020-07-31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受惠内容

初创三年内的小微企业(不含个体工商户)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人数给予每人不超过1000元,总额不超过3万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办理条件
1、招收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每人一次性给予补贴1000元,其他人员每人一次性给予补贴500元。三年企业累计享受补贴总额不超过3万。
申请材料
1、《小微企业招用人员就业补贴申请表》
2、《小微企业招用人员就业补贴花名册》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手册》原件
5、招用对象的《居民身份证》、《劳动合同》、单位缴交社保及失业保险凭证复印件;其中:就业困难人员提供有效《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有效《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