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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安区专利资助奖励项目申报条件、材料、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20-07-31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申报条件
1、专利申请及授权专利地址在晋安辖区内的单位或个人;
2、授权专利奖励:获得国内外专利授权证书的单位或个人;
3、专利资助奖励:即对代理机构、众创空间年度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的绩效奖励,以及对企业授权发明专利量的绩效奖励;上述单位已获得国内外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且发明专利已进入实质审查阶段;或已获得授权专利证书。
授权奖励标准
    1、对企业获得国内授权专利,按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每件分别奖励5000元、2000元、1500元;非企业的按上述标准的50%。
2、对企业获得国外授权的专利,按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每件分别奖励10000元、5000元、3000元;非企业的按上述标准的50%;同一授权专利奖励不超过两个国家或地区。
申报材料
(一)国内授权专利奖励申报
1、《授权专利奖励申请表》;
2、专利权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专利权人为企业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上年度纳税证明;
4、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第1-2页);
5、相关专利收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委托办理的,需提供①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②专利权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单位加盖公章、个人签名)③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二)国外授权专利奖励申报
1、《授权专利奖励申请表》;
2、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个人)、单位营业执照;
3、国外专利授权公告首页;
4、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专利申请量、授权量绩效奖励申报
1、《专利申请量、授权量绩效奖励申请表》《专利申请授权一览表》;
2、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上年度纳税证明;
3、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授权专利证书复印件;
4、专利相关费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单位加盖公章、个人签名)。
注意事项
1、申请专利资助奖励的应在符合条件之日起一年内办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在申报时,需携带专利证书和个人有效证件原件供查验核实;同时需提交《专利申请授权一览表》一份,并在“申请表”相应位置、委托书、单位代码证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3、专利资助奖励的对象是专利权人,专利权人为个人的原则上由本人办理,或提供书面委托书备案;
4、专利权人为多人时,需提交相应的委托材料,并指定其中之一为资金接收人;
5、专利申请人与专利权人原则上应一致,且专利申请地址为晋安区,如个人身份证明非晋安区的,需提供相关证明,如暂住证、护照、房产证明、法人证明等;
6、专利申请人在专利申请阶段发生变更,导致专利授权后,专利权人与专利申请人不一致,首先两者地址均须在晋安区,其次资助奖励额度遵循就低不就高原则;
7、专利申请人与专利权人不一致,需提交国知局有关此项的著录项目变更通知书;专利权人更名,需提交工商登记变更证明。
申报受理
申报时间:原则上每月中旬集中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