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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福州市对外科技合作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5-12-26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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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代码:2026FZY0101)
一、重点支持方向
围绕推动我市对外科技交流,做深做实我市与友好城市、签约院校、闽东北协同发展区科技创新合作,务实推动惠台政策落实、深化开展与港澳地区的科技创新合作,本项目重点支持引进国(境)外重大关键技术成果在我市落地转化,以及为企业“走出去”提供科技支撑的项目。包括以下几个方向:
1.支持我市与渭南市、西安市、济南市、阿拉善盟市等友好城市开展的科技合作项目,推动友好城市合作不断向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高层次迈进。
2.支持我市与清华大学、同济大学等签约高校开展科技合作项目(具体名单见本指南附件)。
3.支持我市企业与中国香港、澳门地区开展的科技合作项目。
4.支持我市与中国台湾地区开展的科技合作项目,设立“榕台科技创新合作专项”,深化榕台科技融合发展。
5.支持中印尼“两国双园”建设,重点支持示范园区食品加工、海洋高新技术等企业的科技创新,促进食品产业、海洋渔业产业的高质量发展。重点支持园区企业与印尼开展科技交流合作,推动印尼重大关键技术成果在园区落地转化。
6.支持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金砖国家和欧美国家等开展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7.支持与闽东北协同发展区、福州都市圈、山海协作的城市开展科技合作项目。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具备较强科研开发能力和条件的规模以上企业(软件等行业企业规模参照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市属高等院校、市属科研院所。
2.合作协议书内合作双方签字或盖章、落款日期须齐全;同一企业申报数量不超过1项,同一高校院所推荐项目数不超过8项。
3.项目起止时间为2026年4月1日,结束时间一般不超过2028年3月31日。
三、立项数量和资助经费
企业申报项目采取事前立项、事后补助方式。计划立项数20项,每项申请经费不超过30万元。
四、申报程序
1.项目网上申报流程为:项目申请人注册登录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信息管理系统─项目申报─起草项目申请书─点击“添加”─选择“对外科技合作项目”及对应指南代码─点击“申报项目”─填报申请书─上传附件(合作协议书、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证书、规上企业和上述平台资质证书;体现企业经营收入的上年度利润表(加盖企业财务章)证书、研发经费投入结构明细表(加盖企业单位章或财务章)等)。
2.本批项目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5日,推荐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0日。
3.项目申报截止后,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 申请书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申请,不再受理。
4.推荐部门应做好项目初审,完成推荐后不再退回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