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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创新创业赛事“以赛代评”人才选拔制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5-12-09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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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福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完善科技成果评价体系,探索通过“以赛代评”方式,对参与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海峡两岸职工创新创业创造大赛、“福聚英才”全球创新创业大赛及对应省级市级等赛事的优秀人才给予支持,助推更多科技成果转化为新质生产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适用对象
1.本方案适用于在榕就业创业的全职引进人才、现有人才,不受国籍、户籍限制。引进人才〔申报时间须为来榕就业或创业时间不超过1年,且来榕前属于以下3种情形总计连续满3年:(1)在高校学习;(2)在工商登记注册地在榕以外企业工作;(3)在非福州市属、县(市)区属机关或单位工作〕、现有人才(除引进人才外,其他已在榕全职就业创业的人才)均可申请认定为福州市高层次人才。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列入认定范围。
2.市级高层次人才实行认期制管理,认期为6年,期满可再次申请认定。认期内晋级者,其认期重新计算。
3.本方案所称赛事是指由赛事主办单位会同相关单位,以“创新驱动发展”为核心目标,面向全国或本地区的各级各类创新创业赛事活动的统称。
二、认定方式
1.将参与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海峡两岸职工创新创业创造大赛、“福聚英才”全球创新创业大赛及对应省级市级等赛事的优秀人才纳入市级高层次人才“以赛代评”认定。赛后各负责部门汇总符合条件的奖项获得者并提请人才联席会议研究审定人才层次及类型。
2.为进一步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每年将选取具备较强创新引领性质的赛事,编制和发布赛事名单。
三、认定标准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申请时原则上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及以上,符合D类的人才,可不受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及以上限制。
3.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科研作风,个人(含曾创办企业)信用记录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无涉黑涉恶行为。
4.在我市、县(市)区属用人单位(其中,企业所得税地方部分为福州市财政收入)工作,在榕缴交个人所得税或社保(含省社保)。
5.须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外籍人才、境外人才为1年以上)、每年在榕工作时间不低于6个月的劳动(聘用)合同。
6.创新创业水平突出,且年薪达到我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倍以上。
(二)认定层次
近5年(2020年12月1日后获得目录赛事相应奖项,且申报人才提交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距获奖时间不超过五年),曾获上述赛事之一奖项的人员,可依据赛事级别、获奖等次,按规定程序认定为市D、E、F类高层次人才(详见附件)。
四、认定程序
高层次人才实行网上申报。申报人应提交最新、符合最高层次人才对应标准的材料。具体认定程序如下:
1.申报。申报人登录“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网(云)(http://erencai.fuzhou.gov.cn),在线填写《福州市高层次人才申报表》。线上填报完成后,申报人打印表格并签名,由所在单位盖章确认后,连同相关附件材料一同扫描上传至系统。
2.审核。各县(市)区人社局人才服务窗口对申报材料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在线初审,并就申报人是否符合相应认定条件提出初审意见。对符合条件的,通知申报人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与电子版核对无误后,提交至下一环节,并退还原件材料;对不符合条件的,填写初审意见,明确退回理由。
初审通过后,由市人社局牵头,申报人所属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在线并联复审,同时征求公安、税务、数据管理局等部门意见,对其违法违纪、纳税征信情况进行核查并在线提出意见。有关工作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市人社局根据并联复审情况,提出拟认定人选,提交市人才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审定(对无异议的人才,汇总函报市委人才办签阅后,先行公示并发文确认;对初审、复审有疑义以及以“相当层次”申请认定的人选,集中时间报市人才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对不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及时反馈原因。
3.考察。申报人为引进人才的,由所属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或县(市)区进行实地考察。
4.公示。经研究审定并通过考察的拟认定人选,由市人社局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境外人才公示按有关规定办理。
5.确认。经公示无异议,按程序认定后由市委人才办发文确认。
附件:福州市纳入“以赛代评”认定机制的创新创业重大赛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