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其他政府资助项目
热点动态
福州市开展2025年知名农业品牌评选认定及复评工作
发布时间:2025-06-25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海洋与渔业局、林业局、高新区农林水局:
根据《福州市知名农业品牌评选认定管理办法》(榕农综〔2019〕119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福州市知名农业品牌评选认定及复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从种植和畜牧业类、渔业类、林业类的未经加工或者初加工的农产品中,评定不超过5个“2025年福州市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不超过10个“2025年福州市知名农产品品牌”,并对2019年、2022年获评的福州市知名农业品牌进行复评。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及申报的产品应符合《福州市知名农业品牌评选认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食用农产品的申报主体需在省级或以上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系统平台注册并及时录入信息,产品上市需做到批批赋码准出。
(一)申报材料
申报人填写《2025年福州市知名农业品牌申报书》(附件1),2019年、2022年福州市知名农业品牌主体填写《福州市知名农业品牌复评申请表》(附件2),复评名单见附件3,并提供相关文字和证明材料,一式一份装订成册(申报书可从福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网站、福州市林业局网站下载)。
(二)主体资格确认
申报人的各项资格、条件要符合《福州市知名农业品牌评选认定管理办法》(榕农综〔2019〕119号)要求。
三、申报程序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海洋与渔业局、林业局和高新区农林水局可根据推荐名额(附件4),组织本辖区符合条件的对象开展申报,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查把关,特别是对申报单位自评表中的自评分和佐证材料要认真核实确认。审查、核实通过的签署推荐意见,并按推荐顺序填写汇总表(附件5),连同纸质件及电子文档于2025年8月5日前分别对应报送到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和市林业局。市级主管部门将分别组织专家初评,按照附件6名额推荐正选名单和备选名单(复评不占名额),于2025年9月1日前将初评结果报送市品评办。由市品评办汇总进行统一公示,并报市品评委会审议表决确定。
附件:
1.《2025年福州市知名农业品牌申报书》
2.《福州市知名农业品牌复评申报表》3.《2025年福州市知名农业品牌复评名单》
4.《2025年评选福州市知名农业品牌申报名额分配表》
5.《2025年福州市知名农业品牌申报汇总表》
6.《2025年评选福州市知名农业品牌名额分配表》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福州市林业局
2025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