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 > 资助项目 > 福州市资助项目 > 福州其他政府资助项目 >

福州市开展2025年专家工作站认定评审工作

发布时间:2025-04-17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各县(市)区科协、高新区科协、各建站单位:
根据《福州市促进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的若干规定》(榕政综〔2017〕1874号,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和《福州市院士(专家)工作站认定办法》(榕科协综(2017)78号),经研究,福州市院士(专家)工作站认定评审小组将于近期开展 2025 年福州市专家工作站认定评审工作。现将认定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2025年5月6日-5月26日
为做好认定初审工作,请各申报单位提前与辖区所在县(市)区科协、高新区科协联系。
二、认定对象:2024年12月31日前,已建立专家工作站、海外专家工作站的建站单位。
三、认定申请
(一)专家工作站认定申请:企业与符合《若干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专家建立专家工作站。建站单位须提交《福州市专家工作站认定申请表》及相关申请材料,向所
在地县(市)区科协或高新区科协提出认定申请,经县(市)区科协或高新区科协初审后,转报市科协,申请材料的电子文档同时发送到市科协邮箱。
(二)海外专家工作站认定申请:企业与海外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并符合《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海外专家建立海外专家工作站。建站单位须提交《福州市海外专家工作站认定申请表》及相关申请材料,向所在地县(市)区科协、高新区科协提出认定申请,经所在地县(市)区科协、高新区科协初审,并报福州市外国专家归口管理部门审核认定后,报市科协。申请材料的电子文档同时发送到市科协邮箱。
备注:建站单位向所在地县(市)区科协、高新区科协以及福州市科协提交专家工作站或海外专家工作站认定申请材料时,应提交:(1)与专家签名的、经专家所在单位盖章的专家工作站建站协议、项目合作协议原件;(2)经专家所在单位盖章的进站专家信息表原件;(3)经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鉴证的企业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原件、2024 年度科技活动经费专项审计报告原件(财务报表中已体现科技活动经费数据的,此项可不提供),以供核对;(4)请申报企业按文书式开具2024 年税收完税证明,缴退款时间为 2024年1月1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四、有关事项
(一)建站单位从福州市科协网站下载《福州市专家工作站认定申请表》《福州市海外专家工作站认定申请表》及附表有关申请材料一律用 A4 规格纸张打印,一式三份(附电子材料),并由申请单位加盖公章。

附件:

1.福州市院士(专家)工作站认定办法

2.福州市专家工作站认定申请表
3.福州市海外专家工作站认定申请表福州市海外专家工作站认定申请表

4.各县(市)区科协联系方式

福州市院士(专家)工作站

认定评审小组办公室

(福州市科学技术协会代章)

2025年4月15日

联系宇辰管理

// 收藏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