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加快推动低空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 榕政规〔2024〕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高等院校,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福州市加快推动低空产业发展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8日
福州市加快推动低空产业发展行动方案
(2024—2026)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以及国务院、中央军委《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文件精神,抢抓低空产业新赛道培育新质生产力,重点打造低空产业链,在全省率先开展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试点,打造低空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推动低空产业高质量发展,统筹推进海峡两岸无人机产业体系建设,打造两岸低空产业融合创新发展高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立足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福州都市圈等国家重大区域战略,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方位推进福州市低空产业发展。2024年底,在全省率先开展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试点,经军方同意,由地方政府发布无人机适飞空域,建设军、地、民低空空域协同管理机制,布局低空全产业链。2025年底,布局无人机飞行服务站、临时起降点,打造低空产业创新平台,全市低空产业链能级跃升,技术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形成低空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争创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试验基地。2026年底,围绕打造高能级无人机产业体系,飞行服务更加优质。力争低空产业相关企业数量突破400家,组织筛选低空产业10大创新场景,争创国家低空经济示范区。
福州市低空产业发展重要目标预期一览表
类别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23年 指标值 |
预期累计值 |
|
2024年 |
2026年 |
||||
基础 设施 |
通用机场数量 |
个 |
1 |
1 |
2 |
低空空域管理平台 |
个 |
0 |
1 |
2-3 |
|
无人机临时起降机场 |
个 |
4 |
10 |
15-20 |
|
无人机飞行航线 |
条 |
0 |
5 |
10 |
|
产业 规模 |
产业集群 |
个 |
0 |
1 |
1(省级) |
企业数量 |
家 |
100 |
200 |
400 |
|
生态主导型企业 |
家 |
0 |
1-2 |
3-5 |
|
示范工程项目 |
个 |
0 |
10 |
20 |
|
创新 能力 |
国家级创新平台 |
个 |
0 |
1 |
2 |
省级创新平台 |
个 |
0 |
5 |
10 |
|
场景 示范 |
低空创新场景 |
个 |
0 |
5 |
10 |
产业发展示范区 |
个 |
0 |
1 |
5 |
|
低空应用场景 |
个 |
4 |
10 |
20 |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试点先行。牵头在全国率先开展低空空域(真高1000米以下)管理改革试点,优化空域管理机制,释放低空资源潜力。加大低空产业发展政策扶持力度。鼓楼区先行开展全市低空空域数字化、网格化管理示范。支持鼓楼区率先开展低空空域管理和航线运营,为安全飞行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
2.坚持场景牵引。以“福州-平潭”等海岛场景、城市维护场景、巡检巡查场景、中短途物流场景、公共服务场景、应对极端天气(台风、暴雨等)海上救援场景、“福”文化场景等为牵引,全面推进低空新技术、新产品示范应用和规模应用,推动我市低空产业发展,激发低空市场活力。在空域资源和低空航线等方面对来榕发展的低空生产企业给予支持,招引集聚市场主体,加快培育低空产业集群。
3.坚持安全发展。严格落实低空产业领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筑牢低空飞行环境安全底座,保障低空空域使用安全有序。全力保障党政机关、军事管制区重要区域上空安全,坚决打击“黑飞”行为,强化低空飞行活动监管。合理、合法、合规开展低空飞行活动。维护飞行安全、公共安全和国防安全,统筹低空产业发展和安全。
4.坚持补链强链。加快补齐我市低空产业链短板,在鼓楼区、闽侯县等有条件的县区布局飞行实验基地和检测平台。重点招引碳纤维、陀螺仪等低空产业龙头企业落地仓山区、高新区、福州新区等有条件的县(市)区。布局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总装线,打造低空产业集群。
5.坚持创新驱动。培育国家、省级低空产业领域创新平台,加强低空产业专业人才培育力度,健全全市低空产业创新体系。促进低空产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科技创新引领提升低空产业能级,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
6.坚持开放协作。抢抓国家推进两岸融合、“一带一路”、福建高质量发展、福州都市圈等重大战略机遇,汇聚国内外低空产业创新资源和生产要素,释放数据要素在低空产业领域的潜力,加快拓展产业发展立体空间。
三、主要任务
围绕总体目标,按照基本原则,聚焦全面优化低空产业发展外部环境、全面开发开放低空经济应用场景、全面加强低空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培育低空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快推动低空产业发展。
(一)全面优化低空产业发展外部环境
1.争创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区。按照《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基地(试验区)建设工作指引》,在鼓楼区、高新区、福州新区开展低空产业应用示范。以综合应用拓展场景试验区为主要建设目标,编制福州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区建设方案,形成试验区申报文件。争取民航管理部门对试验区申报主体的指导和支持,向中国民航局、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上报试验区建设方案。(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工信局等相关市直单位,鼓楼区、高新区、航空城管委会,协助单位:94816部队、民航福建监管局、民航福建空管分局)
2.编制福州市低空空域规划。到2024年底,市发改委指导、鼓楼区负责编制低空空域规划。根据国家关于无人机飞行空域和管制空域的划设规定,结合我市低空产业发展实际需求,合理规划和使用低空空域。经军、民、航三方共同认可,发布无人机适飞空域。在鼓楼区率先开展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试点,动态释放低空空域资源。(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鼓楼区,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通管办、市气象局、市资规局、市住建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协助单位:94816部队、民航福建监管局、民航福建空管分局)
3.加强低空空域军地民协同监管。畅通军方、地方政府与民航管理部门沟通渠道,按照福州市低空空域规划,建立军地民协同运行管理机制,依托综合监管服务平台,进一步加强市内无人机飞行管理。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依法打击“黑飞”行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公安局、市数据局、市交通局、市通管办,福建广电网络集团福州分公司,电信移动联通铁塔福州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4.健全完善低空空域管理体系。发挥我市新一代信息技术资源优势,鼓励鼓楼区开展试点工作,搭建地方政府主管的福州城市低空一体化综合监管服务数字化平台,建设无人机监管系统、低空运行管理系统、低空空域图管理系统、适飞空域飞行红绿灯系统、适飞空域规划导航服务系统和无人机综合服务数字化平台。在鼓楼区布局无人机飞行主动侦测设备,利用数字化手段对低空空域进行网格化、精细化管理。(牵头单位:鼓楼区,市消防救援支队,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数据局、市公安局、市冶城集团、市电子信息集团,协助单位:94816部队、民航福建监管局、民航福建空管分局)
(二)全面开发开放低空经济应用场景
5.全面赋能数字福州智慧城市建设。结合数字福州平台和智慧城市大脑建设,加强无人机、eVTOL、直升机在城市管理、城市巡检、安防巡检、水务监测、电力巡检、生态治理、海洋巡检等方面的应用,统筹和完善无人机调度体系,加速现代化国际城市建设进程。(市数据局、市城管委、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联排联调中心、市生态局、市林业局、市资规局、市海渔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6.打造智能化低空应急救援系统。加大无人机、直升机在全市消防救援、水上救援、应急通信、应急指挥、医疗物资转运等应急场景的应用。依托福州国际医疗综合实验区,辐射全省各地医院、应急中心,打造“直升机+无人机”高低互配的医疗救援模式。构建以福州为中心,整合全省低空空域资源,覆盖全省的通航应急救援协作体系。(市应急局、市卫健委、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通管办、市民航办按职责分工负责,协助单位:民航福建监管局、民航福建空管分局)
7.构建低空智慧配送物流体系。加强无人机在配送和物流场景中的应用示范,打造低空物流枢纽体系,建设福建省低空物流先行区。鼓励鼓楼区率先开展试点,依托物流、商贸服务行业重点企业,开展无人机城市场景配送试点。依托福州新区和福州长乐国际机场,开展低空中短途物流场景试点。立足福州都市圈、海峡两岸融合重大战略,探索无人机、eVTOL、直升机、水上飞机在“福州-平潭”等跨海岛场景运输和配送上的应用。(牵头单位:鼓楼区、航空城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邮管局、市资规局、市交通局、市通管办,福建广电网络集团福州分公司,电信移动联通铁塔福州分公司,协助单位:94816部队、民航福建监管局、民航福建空管分局)
8.培育低空经济消费新业态。开拓“低空+文旅”新业态,鼓励我市符合低空飞行建设条件的景区、度假区开发eVTOL观光、数字热气球、动力伞等飞行体验点。定期开展无人机竞赛活动。鼓励在数字峰会、海创会、航海装备大会、中国侨智大会等高端活动中引入无人机导览、无人机表演等新模式,打造低空产业福州名片。(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体育局、市数据局、市工信局、市交通局、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9.搭建无人机场景供需服务平台。依法选择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支持国有企业参与,吸引社会资本进场,搭建无人机场景供需服务平台,促进全省无人机需求场景主体和提供解决方案的无人机企业有效对接,实现无人机场景供给需求互相匹配,力争将福州打造成无人机应用场景的全球样板。(牵头单位:鼓楼区、市城投集团、市冶城集团,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文旅局、市金控集团、市国资集团,鼓楼区、航空城管委会、高新区)
10.举办低空产业发展高峰论坛。结合数字峰会、海装大会、海创会、海交会等我市重要活动,举办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低空产业发展高峰论坛,汇聚低空产业链龙头企业、国内外知名行业组织、科研机构、投融资机构等,推动产学研融合交流合作。(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招商服务中心、市数据局,鼓楼区、航空城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全面加强低空产业基础设施建设
11.布局低空飞行服务基础设施。依托闽侯竹岐机场等民用或通航机场,推动B类飞行服务站建设。在鼓楼区,高新区,福州新区等有条件的县(市)区试点,规划通用型无人机自动化机场、无人机中继飞行起降站、eVTOL临时起降点,满足城市配送、中短途物流运输起降、备降、停放、充电、运输、运营及服务等功能需求,为无人机物流、巡检、消防等应用场景提供支持。推动挂牌并做大做强全国首个综合性消防救援空勤基地。建设无人机青少年科普基地和实训基地。(牵头单位:鼓楼区、闽侯县、高新区等有条件的县区,市消防救援支队,配合单位:市资规局、市交通局、市通管办、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邮管局,福建广电网络集团福州分公司,电信移动联通铁塔福州分公司)
12.建设低空产业数字化配套设施。加快推进5G-A、北斗定位导航、云计算和ADS-B基站等数字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依托福州市通信枢纽、数据中心、智算中心,为低空空域数字化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和算力支撑。优化城市低空通信网络,建立军、地、民三方低空空域数据协同标准,推动飞行服务数据对接,保障低空飞行服务、通信等数据在同标准下互联互通。到2026年,基本实现全市低空飞行监视、导航全覆盖。(市数据局、市工信局、市通管办,电信移动联通铁塔福州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协助单位:94816部队,民航福建监管局、民航福建空管分局)
13.推动低空空域管理数据标准化。在国家低空空域划分管理准则基础上,结合我市低空空域实际情况,形成福州市低空空域管理数据标准,如福州市低空空域图建设、划分、更新标准规范,福州市低空空域无人驾驶航空器接入、飞行管理细则规范等,推动全市低空空域建设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牵头单位:市数据局、市通管办,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航空城管委会、鼓楼区,冶城集团;协助单位:民航福建监管局、民航福建空管分局)
(四)全面打造低空经济新兴产业集群
14.实施无人机产业链强基计划。布局福州市无人机全产业链,重点招引我市无人机产业链缺失环节,如碳纤维、陀螺仪、无刷电机、螺旋桨等关键材料和零部件领域重点企业。鼓励落地无人机、eVTOL等民用无人机驾驶航空器整机生产线,享受福州市低空航线服务、对接低空应用场景需求。在无人机电池方面重点发力,加强与省内外新能源电池龙头企业协作,加快打造我市无人机电池生态链。推动光电等优势产业与低空产业融合发展。在产业链关键环节争取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招商服务中心,配合单位:鼓楼区、晋安区,航空城管委会,福州市无人机协会)
15.打造低空产业示范工程。加强光电、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优势产业在无人机领域方面的应用,打造无人机示范工程,提升无人机整机生产制造能力,争取到2026年培育20家具备显著竞争力的无人机生产制造、研发、销售、飞行服务相关领域企业。(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
16.加快提升科技研发水平。以“揭榜挂帅”等方式,支持无人机、eVTOL等各类低空飞行器以及发动机、螺旋桨、飞控系统、航电系统、主控芯片、光学镜头、精密元器件、核心传感器/连接器、电机、电池、机载态势感知设备、低空智联网核心技术等关键技术研发。鼓励企业建设低空飞行器整机及核心零部件智能工厂,进一步提升整机产品和关键核心零部件的产业化规模和效益。(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17.培育高水平创新平台。打造低空产业创新平台,导入国内外航空航天高端科技创新资源和优质项目。加快工程研究中心、产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在福州高新区建设无人机产业孵化基地,在鼓楼区建设无人机监测和试验基地,加强竹岐机场无人机飞手培训基地建设。支持创新基地与低空产业领域高校和科研院所对接交流,与低空产业领域技术服务平台建立全方位合作关系。鼓励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共建创新联合体或重点实验室,导入优质创新资源。鼓励企业加强与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在研发制造、航空维修、通航运营、航空物流和临空产业发展等领域建立产学研一体化机制,推动科技成果转化。(鼓楼区、闽侯县、晋安区、福州新区管委会、大学城管委会,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人才集团、市消防救援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18.鼓励开展低空产业行业标准化建设。鼓励在我市从事低空产业相关经营活动的科研机构、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无人机产业链主体参与低空制造、低空应用、低空保障等低空行业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制定。争取在无人机电池、电机、新材料等领域形成行业技术标准。(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培育低空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围绕争创低空经济发展试验区的目标,以鼓楼区为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试点、福州新区临空经济区为低空产业主要承载区“两区”为主,打造覆盖技术研发、生产制造、创新孵化、技术交流等多元业态的低空产业园,在全省率先打造低空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2024年底向省发改委申请将集群提升为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鼓楼区、航空城管委会,福州市无人机协会)
四、保障措施
(一)机制保障。成立福州市低空产业专项工作小组。由市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数据局等单位为成员单位。94816部队、民航福建监管局、民航福建空管分局作为指导单位。小组办公室挂靠市发改委,会同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推进低空经济工作。各责任单位要根据方案细化本部门工作要点,确保工作正常推进。
(二)政策保障。制定福州市支持低空产业发展若干措施,支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头部企业落地福州。用足现有市级产业扶持政策的基础上,用好当前省、市支持福州低空产业发展等相关政策,支持低空产业相关企业发展培育、技术创新、项目建设。
(三)资金保障。落实示范工程试点奖励资金、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研发费用分段补助、创新平台奖补资金等措施。强化产融对接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低空领域企业的信贷支持。充分发挥产业创新集群引导基金和各级各类专项资金作用,引导国有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向低空产业。
(四)用地保障。根据企业发展需求,加快建设园区共享服务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配套供水、供电、通路、通讯、给排水等基础设施以及配套住房、教育医疗、政务服务、生产性服务等生产生活设施。根据产业生命周期和企业用地需求,可采取弹性年限出让、先租后让、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灵活供应产业用地。对企业租赁或者购买标准厂房的需求予以优先支持。
(五)市场保障。支持将符合条件的重点企业产品列入《福州市名优产品目录》,由市财政投入的建设项目、市属国有企业所属项目对目录中企业的名优产品可依法依规应用尽用。鼓励企业参加境外线下展会以及跨交会、福品博览会等境内涉外展会,并按照规定予以补助。
(六)人才保障。用好“好年华聚福州”等引才计划和活动,坚持人才引进与培养并举,引育一批低空产业领域的高水平专业团队。支持大中专院校建设低空产业学科,培育和壮大空天产业研究院,产学研联动培养各层次技术人才。在职业技能培训中增加无人机相关领域的培训及专业资格的认证及考核,强化人才队伍支撑。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附件:
1.福州市推动低空产业发展专项小组工作方案
2.福州市推动低空经济发展重点任务清单(持续滚动)
3.福州市低空产业(第一批)重点项目清单
4.福州市发展低空产业重点扶持措施清单
5.福州市低空产业(第一批)招商(意向)合作伙伴清单
6.福州市低空产业(第一批)场景需求清单
附件1
福州市推动低空产业发展专项小组
工作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为在全省率先开展低空空域改革试点,建设低空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争创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基地,打造两岸低空产业融合创新发展高地。经研究,成立推动低空产业发展专项工作小组。小组办公室挂靠市发改委。
组 长:吴贤德 市委副书记、市长
第 一 副 组 长: 郑 彧 市委常委、秘书长,副市长
副 组 长:郑 浩 市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
副 组 长:魏志谋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由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通管办、市数据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资规局、市生态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委、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招商服务中心、市邮政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局、市林业局、市海渔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金融局、市国资委、市气象局,相关县(市)区,福州高新区管委会、航空城管委会,市联排联调中心,市城投集团、冶城集团、金控集团、国资集团等单位组成。民航福建监管局、民航福建空管分局、94816部队作为指导单位。
主要职责:
统筹谋划全市低空产业高质量发展,协调解决重大事项及有关问题,强化工作任务督促指导,定期通报低空产业工作进展。开发开放低空产业应用示范场景。建立实施军地民三方协同管理机制,研究制定低空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推进全市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申报国家空中交通试点城市。统筹推进全市低空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低空飞行管理机制和运行规则。推动低空全产业链布局和产业创新能力提升,指导各县(市)区开展低空产业工作。
附件2
福州市推动低空产业发展重点任务清单(持续滚动)
序号 |
任务内容 |
具体成果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完成时限 |
一、争创国家试点类任务(2个) |
|||||
1 |
以 “数字福州”“海岛场景”为特色,突出福州市数字技术在低空空域管理改革方面的优势以及跨海岛运输场景的战略定位,争创空中交通管理试点城市 |
形成《福州城市空中交通管理试点》申报方案,获得省发改委推荐支持。对接中央空管委,积极申报试点城市 |
市发改委 |
鼓楼区 |
2024年底 |
2 |
在民航福建空管分局、民航福建监管局指导下,积极申报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基地(试验区) |
形成福州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区工作方案,形成试验区申报文件。争取民航福建监管局、空管分局支持,推荐参加评选 |
市发改委 |
鼓楼区、航空城管委会 |
长期推进 |
二、在全省先行先试、争作示范类任务(3个) |
|||||
3 |
以鼓楼区、临空经济区为产业主要承载区,打造覆盖技术研发、生产制造、创新孵化、技术交流等多元业态的低空产业园,打造低空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
形成《福州市低空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实施方案》。待集群申报工作开展,提请省发改委支持,将我市低空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提升为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
市发改委 |
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等市直单位及鼓楼区、航空城管委会等 |
2024年底 |
4 |
建设具备飞行计划处理、航空情报服务、航空气象服务、告警和协助救援服务等功能的飞行服务站。 |
制定B类飞行服务站建设方案,依托长乐国际机场,争取在我市布局建设通航B类飞行服务站 |
市发改委 (市民航办) |
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资规局,长乐区、航空城管委会等单 |
2025年 |
5 |
开展低空空域改革试点,建设军、地、民低空空域协同管理机制 |
编制福州市低空空域规划,发布福州市无人机适飞空域(一期真高120米以下,二期真高1000米以下) |
鼓楼区 |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交通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 |
2024年底 |
三、推动我市低空产业发展有力举措类任务(11个) |
|||||
6 |
成立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作小组,理顺相关行政主体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 |
形成《福州市加快推动低空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 |
市发改委 |
市工信局、鼓楼区、航空城管委会等 |
2024年8月 |
7 |
打造低空经济示范工程,不断加强光电、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优势产业在无人机领域方面的应用,提升无人机整机生产制造能力。 |
形成《无人机示范工程评价办法》,开展无人机示范工程评价工作。政策依据为《福州市关于推进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
市发改委 |
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等 |
2024年底 |
8 |
推动福州市航空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实施意见的编制和发布工作,统筹做好福州市低空空域规划和福州市航空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实施意见的衔接 |
形成《福州市航空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实施意见》 |
市发改委 |
鼓楼区、航空城管委会等 |
2024年底 |
9 |
成立由龙头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多方机构组成的福州低空产业联盟 |
成立福州市低空产业联盟,举办联盟成立仪式、揭牌仪式 |
市民政局 |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鼓楼区、航空城管委会等 |
2024年10月 |
10 |
定期在我市开展无人机竞赛活动,举办高端对话或论坛,吸引无人机企业和技术团队来榕发展 |
保持“月有赛事、季有主题、年评英才”的常态化办赛模式,吸引低空经济创新人才 |
市体育局 |
相关市直单位、各县(市)区 |
长期推进 |
11 |
以“政府端”为切入口,带动“商业端”应用场景创新,促进全市无人机需求场景主体和提供解决方案的无人机企业有效对接,实现无人机场景供需平衡 |
成立低空产业运营合资公司,搭建无人机场景供需服务平台;定期召开全市无人机场景供需对接会。 |
鼓楼区 市冶城集团 |
市工信局、市发改委、航空城管委会、高新区、市无人机协会、市城投集团等 |
2024年底 |
12 |
重点招引一批国内外先进的无人机头部企业落地 |
形成《福州市低空产业链图谱》,有针对性地招引无人机产业链头部企业落地 |
市工信局、市招商服务中心、鼓楼区 |
市发改委、各相关县(市)区、市无人机协会等 |
2025年底 |
13 |
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低空企业的信贷支持。充分发挥产业创新集群引导基金和各级各类专项资金作用,引导国有资本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低空经济。 |
扩大对低空产业企业的信贷支持范围和额度,发挥政府基金作用,开展基金投资及基金招商。 |
市国资委 |
市财政局、市金融局、市工信局,市金控集团、市国资集团等 |
长期推进 |
14 |
重点在应急处置、医疗救护、消防救援、巡检巡查、国土调查监测、工程测绘、短途物流配送等领域开设经有关主管部门正式批准的典型航线并开展试飞,激发低空经济市场活力。 |
设立3-5条典型航线并开展试飞 |
鼓楼区 |
市发改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 |
2025年底 |
15 |
鼓励企业和高校和科研院所共建创新联合体或重点实验室,导入优质创新资源。鼓励企业加强与闽江学院、福建理工大学、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等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 |
在研发制造、航空维修、通航运营、航空物流和临空产业发展等领域建立产学研一体化机制,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
由大学城管委会、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人才集团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
长期推进 |
|
16 |
统一低空空域数据标准,为低空空域数字化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和算力支撑 |
在鼓楼区、高新区等有条件的县区率先推进5G通信、北斗定位导航、云计算、ADS-B基站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
市数据局 |
市通管办,福建广电网络集团福州分公司,电信、移动、联通运营商福州公司等 |
长期推进 |
附件3
福州市低空产业(第一批)重点项目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建设内容 |
总投资 (亿元) |
开工或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项目业主 单位 |
产业链上游项目 |
||||||
1 |
恒申合纤年产10万吨改性工程新材料项目 |
总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建设年产10万吨改性工程材料生产线,引进德国安科罗领衔的ICX改性技术和工程塑料配方,项目建成后年产10万吨改性工程材料项目 |
8.00 |
2024-10 |
2026-12 |
恒申安科罗工程材料(常州)有限公司 |
2 |
福建海源华创新材料制品有限公司提升改造项目 |
总建设面积3.3万平方米,拟新建三栋工业建筑,一栋3层厂房,一栋11层厂房,一栋8层配套用房 |
2.00 |
2022-06 |
2024-12 |
福建海源华创新材料制品有限公司 |
3 |
福清市旭川化学年产30万吨聚氨酯新材料项目 |
总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新建厂房,购置安装:反应釜,空压机,热煤炉,冷却塔,储罐,制氮机,冷冻机,DCS/ SIS控制系统等相关附件设施。年产聚氨酯新材料30万吨,其中年产聚氨酯树脂20万吨、聚酯多元醇10万吨(其中自用5万吨)、改性型环保型聚氨酯胶粘剂4万吨、改性型环保型聚氨酯漆稀释剂1万吨 |
10.00 |
2023-02 |
2025-12 |
旭川化学(福建)有限公司 |
4 |
中铝瑞闽汽车轻量化板带材生产线改扩建工程项目 |
建筑面积11467平方米,年产铝及铝合金属锭等高端金属材料16万吨,新建成型车间,公辅设施等。引进预处理生产线、扁锭生产线,购置安装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及相关附属设备,技术水平达到同行先进 |
3.80 |
2023-02 |
2024-11 |
中铝瑞闽股份有限公司 |
5 |
福建祥鑫股份有限公司军民融合轻合金精深加工项目 |
主要建筑面积14706平方米,改扩建1#厂房、2#厂房,并购置数控环锻机、数控机床、加工中心、激光焊接单元、气密性检测设备等先进自动化设备,建设年产锻件4200吨、精深加工件2020吨、复化锭4200吨的側井炉生产线一条,碾环生产线一条,箱体机加生产线一条,壳体生产线一条,型材零部件机加生产线两条,包装箱生产线一条 |
1.33 |
2023-02 |
2024-09 |
福建祥鑫股份有限公司 |
6 |
铝合金零部件智能化生产项目 |
利用现有厂房,购置信息化相关应用软件系统,引进智能无人叉车、牵引车、5G覆盖等智能化专用设备,同时对企业机房及服务器进行升级改造,提高生产效率,降低能耗及库存。新增生产能力(或使用功能):项目建成后,年新增易拉罐1亿罐 |
1.20 |
2022.06 |
2024.06 |
福建华威钜全精工科技有限公司 |
7 |
福建青口科技有限公司数控精密生产加工中心项目 |
总建筑面积14864平方米,购买小型加工中心等先进设备,建成年产10000吨熔炉压铸生产线一条 |
2.50 |
2023-10 |
2024-12 |
福建青口科技有限公司 |
8 |
福建福顺高芯微电子有限公司6英寸集成电路芯片生产线项目 |
此次扩建建设污水站站房、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厂区绿化、停车位等。对主车间及外延车间进行内装升级,新增进口设备551台套及其他配套先进设备 |
5.00 |
2022-07 |
2024-12 |
福建福顺高芯微电子有限公司 |
9 |
6英寸集成电路芯片生产线改造项目 |
项目位于仓山区城门镇城楼260号5#楼一层一车间、7#楼一层二、三车间。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在原有的生产线上进行技术改造。拟新增设备551台套,项目完成后预计新增产能60万片/年。引进扩散炉、湿法刻蚀机、双轨负胶显影台、双轨负胶匀胶台、双轨正胶显影台、双轨正胶匀胶台、光刻机、测试仪、外延炉、扩散炉改造、刻蚀机改造、光刻机改造、气体装置设备、配管工程等先进技术水平的机器设备。对原生产线进行装修改造。该项目技改完成后,可扩大生产效能,提高经济效益 |
3.50 |
2022-01 |
2024-12 |
福建福顺微电子有限公司 |
10 |
利莱森玛机电园 |
主要建筑面积76377平方米,拟建利莱森玛机电园,购进真空浸漆装置、测试中心、测试台、转子自动绕线机、1.5-5M风力发电机、LSA系列核电用发电机。项目投产后,预计发电机新增1万台,马达新增4万台,销售收入将在现有20亿的基础上每年以15%速度递增 |
11.00 |
2024-12 |
2027-10 |
利莱森玛电机科技(福州)有限公司 |
11 |
福建云众动力科技有限公司锂电池新能源自动化生产线改造项目 |
主要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建设13条全自动生产线 |
1.06 |
2024-04 |
2025-10 |
福建云众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12 |
天空地一体化遥感综合集成应用体系建设项目 |
建设空间信息大数据中心:包括软硬件投入、设备升级改造、空间信息大数据中心和地理信息系统集成研发及产业化应用 |
1.50 |
2020-12 |
2024-03 |
福建经纬测绘信息有限公司 |
13 |
鼓楼海丝SRA卫星运营中心项目 |
研制并发射国内高校首颗近海与海岸带遥感卫星、国际首颗C波段轻小型SAR卫星。该项目计划投资50亿元建设购买32颗“海丝”卫星(12颗SAR卫星、8颗水色卫星、10颗光学卫星和2颗水文卫星),“海丝”卫星由多颗轻小型SAR卫星和多光谱水色小卫星组成 |
50.00 |
2021-12 |
2026-09 |
福建经纬测绘信息有限公司 |
14 |
低空遥感飞行安全保障系统 |
本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低空遥感飞行安全保障系统结合卫星遥感、物联网、云计算及软件无线电等技术,结合团队数十年通信导航产品研制的技术经验,通过自主研发无线电导航、对空通信、气象监测、卫星遥感、低空飞行边缘计算模块等系列硬件终端,结合国内低空行业业务流程及数据模型,开发低空遥感飞行安全保障系统,打造国产全自主研发的低空遥感飞行安全保障软硬件一揽子解决方案。项目建成后,能够实现低空领域软硬件国产化,加强低空飞行领域的安全飞行保障,更好的服务于低空飞行领域 |
0.50 |
2024-06 |
2027-06 |
福建鼎旸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产业链中游项目 |
||||||
15 |
福州福晶科技激光及光通讯用核心元器件的产业化项目 |
总建筑面积3.7万平方米。扩建一条激光及光通讯用核心元器件生产线。采用国内先进技术,购置晶体制备、器件加工、镀膜以及检测等相关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生产5亿元晶体材料及器件、3亿元光学元件和2亿元激光器件的生产能力 |
2.80 |
2022-09 |
2025-12 |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6 |
光学元器件生产基地项目 |
总建筑面积23030平方米,建设一条年产30万件光学镜片、激光陀螺仪核心部件、瞄准核心部件等元器件生产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办公区、生产车间及相关配套设施 |
3.38 |
2023-02 |
2025-12 |
福建福星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17 |
福州闽侯县福特科精密光学元件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
总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主要建设精密光学元件生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引进镀膜机配套设施、镀膜机、超声波清洗设备、检测仪器、数字测焦仪、精密测角仪、干涉仪镜头、干涉仪、椭偏仪等先进设备,建成非球面精密、自由曲面以及红外材料光学元件产品三条生产线 |
2.79 |
2022-07 |
2025-12 |
福建福特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18 |
超精密光学核心元器件和BIG旋光片的产业化 |
建设超精密光学核心元器件和B1G旋光片生产线,采用国内先进技术,购置元器件加工、镀膜以及检测等相关设备 |
1.37 |
2024-06 |
2025-12 |
福建至期光子科技有限公司 |
19 |
高精度光学镜头研发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
主要建筑面积22000平方米。购买进口镀膜机、全自动磨边机、函数测量仪、激光干涉仪、分光光度计、检测仪等智能设备,研发生产高精度工业视觉镜头、光学元器件及相关的光学产品,打造高端镜头研发生产所需的光学设计、模具设计、新材料研发、高端制造等高水平生产线。 |
2.50 |
2024-11 |
2026-11 |
福建浩蓝光电有限公司 |
20 |
海创光电产业园(激光雷达生产基地项目) |
主要建筑面积约8万平方米,其中一期约28925平方米,新增生产能力年产模组产品98.5万PCS,激光光学元器件类产品2376.4万PCS |
7.16 |
2024-10 |
2027-11 |
福建海创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21 |
福建省元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MEMS传感器产品生产基地项目 |
主要建筑面积:26650平方米,新建一栋生产研发中心,致力MEMS传感器的研制和生产 |
10.55 |
2024-11 |
2026-12 |
福建省元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产业链下游项目 |
||||||
22 |
福州市低空数字经济产业化项目 |
计划构建一个覆盖全福州市的综合性无人机管理和运营体系,包含空域规划、综合监管服务平台、北斗数字智慧底座、无人机机场、无人机检测中心、无人机智能化作业应用,并帮助政府建立面向城市无人机应用场景等相关运行应用的地方标准,以及面向无人机数据统一管控、资源共享等相关的数据管理标准,以应用示范提升城市管理能效和服务水平,拉动无人系统产业、低空经济产业快速发展,实现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产业整合的协同推进 |
2.1 |
2024-07 |
2025-04 |
鼓楼区城投集团 |
23 |
无人机智能机巢研制和产业化 |
无人机智能机巢利用视觉图像分析、自动化、大数据分析等技术为无人机提供起降和驻留空间,以及承担更换、维护和保养无人机所需的通讯、电源、探测等任务,主要应用于智慧城市、测绘与交通管理、江河湖巡检、环保、反恐、应急消防、油气管线巡检、电力巡检、反偷渡反走私等。建设无人机智能机巢研发和产业化平台,具备年产10台/套产业化能力,建设面积1500多平方米 |
0.4 |
2022-03 |
2025-02 |
闽都创新实验室 |
24 |
韧性城市移动应急保障项目 |
设立低空经济服务基地,打造了一支涵盖六大种类共计45台的无人机编队,并培养无人机专业操控员5名。本着“平急两用”的建设原则,以“无人机移动应急保障通信+综合指挥调度平台”的模式,搭建移动应急保障体系,提高城市的安全韧性。“急”时通过无人机搭载机载通信设备,构建应急通信组网网络,能在受灾的第一时间重建网络,保障通信顺畅,提升城市应急响应能力,随时响应市政府应急需求。可提供最大5km的通信覆盖半径,适配移动、电信、联通三家运营商,理论上能为256个用户提供临时通信保障。“平”时无人机编队具备城市巡检、摄影测量、应急救援、无人机培训、物流运输等能力,当未发生应急情况时,可广泛参与市场化活动,提供巡检、测绘、培训等多种新质生产力服务 |
0.41 |
2023-11 |
2024-11 |
福州城投新基建集团有限公司 |
基础设施类项目 |
||||||
25 |
2024年市移动固网建设项目 |
合福高铁福州段建设工程、5G、4G主设备安装建设、无线优化建设、室分系统建设、蜂窝物联网主设备建设等 |
7.50 |
2024-06 |
2025-03 |
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 |
26 |
2024年中国移动福建分公司5G通信网络建设项目 |
项目包括土建及机房配套工程、有线光宽带工程、无线网络工程等,各项目具体内容如下1、土建及机房配套工程具体包括:生产调度楼室外工程,全业务机房升级、办公零购、终端购置、自主投资项目等。2、有线光宽带工程具体包括:农村宽带覆盖攻坚工程、城域骨干传送网光缆建设、城域骨干传送网系统建设、综合业务接入区建设、城域数据承载网建设等。3、无线网络工程项目包括:5G、4G主设备安装建设、无线优化建设、室分系统建设等 |
10.00 |
2024-06 |
2025-03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 |
27 |
2024年省电信移动网络建设项目 |
LTE核心网扩容工程、VOLTE业务IMS接入层扩容工程、5核心网建设工程、高铁5G无线网络建设工程等 |
5.60 |
2024-06 |
2025-03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
28 |
2024年福州铁塔5G新基建通信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福州六区六县范围内新建150个宏站型智慧灯杆、新建230个5G室外宏站配套设施、在原有站址改造3200个5G宏站配套设施、室内1200万平米的5G信号覆盖配套设施、福州地铁F1线5G信号覆盖配套设施、福州长乐机场T2期室外覆盖配套设施,省市重点项目相匹配的通信配套设施,提供新建或改造铁塔、抱杆、机房机柜、室内分布系统、地铁(隧道)区间漏缆、配套电源和市电引入等建设项目 |
1.05 |
2024-01 |
2025-06 |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 |
29 |
数字长乐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一期) |
本项目拟改建800平米一体化数字城市运营中心,配置LED显示系统、智能中控系统、指挥决策系统等;打造专属云平台,可虚拟280台云主机;新建一网统管平台和城市大脑(包含数据治理平台、CIM平台、智能业务中台等)2个基础;打造提升智慧公安、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智慧医疗、智慧停车、智慧校园管理平台、全域智慧文化旅游、智慧粮库、数字乡村等多个数字政府、数字社会及数字经济应用场景;安装部署约1000个摄像头、传感器等物联网智能终端,开展城市要素实时监测,另改建停车位360个,推动城市高效出行 |
3.48 |
2024-03 |
2025-12 |
长乐区产投大数据有限公司 |
30 |
福州市韧性城市综合保障能力提升工程 |
通过对城市重要基础设施的智能化改造,以及城市应急运营保障体系的建设,提升福州防灾抗灾能力以及面临风险时的智慧性、适应性、可恢复性。包括:通过5G光纤和微波实现1000Mbps带宽的数据传输保障;通过光伏发电等建设提供10000KPW装机容量实现能源保障;通过在道路、桥隧、内河等城市“生命线”布设超过5000个各类传感器实现动态监测、实时预警 |
5.00 |
2023-06 |
2027-06 |
福州城投新基建集团有限公司 |
31 |
福州新区数据要素和人工智能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提供全面的数据要素和人工智能产业服务,建设内容包括数据资产登记评估平台、数据要素流通交易平台、政企数据授权运营平台、智能物联网数据服务平台等应用层建设,建设高精度时频服务平台、时空认证服务平台、基于时空可信体系的大数据底座和区块链算力网络、人工智能基础支撑平台等支撑层建设,以及以超算云中心、智能数字要素服务中心为核心的基础设施建设 |
2.80 |
2024-03 |
2025-12 |
长乐区产投大数据有限公司 |
32 |
福建超算三期(二期扩容)项目 |
新建346个机柜,扩容人工智能及超算平台高速网络、安全、云平台等硬件配套设备,新增200台服务器,构建分布式深度学习管理平台、多种模型训练库等 |
2.14 |
2022-02 |
2024-12 |
福建省东南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
附件4
福州市发展低空产业(第一批)重点扶持措施清单
序号 |
主要内容 |
招商引资类(5个) |
|
1 |
支持无人机、低空经济领域高技术企业结合生产需求购买和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争取省科技成果购买补助。着力引进一批国内外一流大学、科研机构及中央企业、跨国公司的研发机构在福州落地建设。对引进重大研发平台的按省级补助的30%,最高不超过50万元给予配套。 |
2 |
支持符合条件的无人机、低空经济领域高技术企业列入上市后备企业名单。按照我市扶持企业上市政策给予资金奖励。 |
3 |
支持无人机和低空经济领域企业自主创办展会。新创办2万平方米以上的国家级展会,补助标准从原每平方米60元提高至每平方米100元。补助相关事项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关于我市展会要求施行。 |
4 |
物流企业购置或租赁应用新型智能化设施设备,购置绿色物流装备,按不超过投资额的30%予以最高150万元补助。 |
5 |
围绕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上中下游产业开展针对性招商,对满足新增协议投资且在签约1年内开工建设的项目,落地后固定资产投入按照工业技改项目配套政策补助。 |
科技创新类(5个) |
|
6 |
与我市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相关科研机构在我市转移转化的科技成果,以年实际技术交易金额计算,每家每年最高奖励100万元。我市低空产业企业向非关联单位购买国内一类知识产权和境外发明专利技术在福州实施转化,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进行交易见证或复核备案的科技成果购买项目,每年度按其技术交易额给予补助。 |
7 |
对新认定或重新认定的低空产业领域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每家20万元奖励。 |
8 |
1.新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按照国家级、省级、市级分别给予20-200万元不等的奖励,并可重复享受。2.对企业研发及应用新产品予以奖励,主要有:每年评选工业企业优秀创新产品奖,按获奖等级给予30-100万元不等的奖励;认定为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企业,按省级补助金额的50%、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给予配套奖励。3.对新认定的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在省级奖励基础上,再给予省级奖励金额的50%配套,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可叠加省级政策)4.对新认定的制造业创新中心和创新中心试点的牵头单位,在省里奖励的基础上,再给予省级奖励金额的30%配套。(可叠加省级政策)。 |
9 |
面向全省乃至全国实施“揭榜挂帅”,建立“揭榜挂帅”项目库,每年安排10-20个重大项目,每个项目安排100-500万元的资金。 |
10 |
对本年度高研发经费投入的企业,单项研发经费投入1000万元以上的,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随时申请研发经费预补助;对上年度研发经费投入1亿元及以上的企业,按上年度核定补助额实行预补助,由省级财政预拨经费全额垫付。 |
11 |
结合《福建省首台(套)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加强研发与应用衔接,加快创新成果示范应用。对经认定属于国内、省内首台(套)的,在省里奖励的基础上,福州市再给予省级补助金额的50%配套奖励。对应用我市企业研制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本地企业,给予设备购买单价(不含增值税)的15%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
12 |
对新认定的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省级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50万元奖励的基础上,市财政再分别给予50%的配套奖励。 |
13 |
对技改项目年度技改设备和信息化建设投资额达500万元(含)以上,并纳入固投统计的项目,市财政按其年度技改设备和信息化建设投资额(不含增值税)的3%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500万元。 |
14 |
省级节能和循环经济专项资金对省级标杆企业最高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国家级标杆企业最高再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
15 |
支持工业互联网基础赋能平台、行业特色平台、服务应用平台建设,按平台建设投资额的20%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
16 |
对获评“全球灯塔工厂”的工业企业,最高给予500万元奖励,所需资金由受益地方财政承担。 |
17 |
首次提升规模或新建投产纳统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分三年兑现。 |
18 |
对企业“小升规”当年度和之后2年内: 1.年度工业产值较上年度增长10%(含)以上的,按企业当年度较上年度新增地方经济贡献部分予以全额奖励;2.实施的年度设备和信息化建设实际投资额(不含增值税)100万元(含)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市财政按照不超过实际投资额的3%予以补助;3.参与本省其他地市(含平潭)或省外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单个中标合同金额200万元以上的,市财政按不超过合同金额3%给予奖励。 |
19 |
打造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示范工程,每年择优评定不超过10家优质生产制造企业,给予每家企业20万元奖励。 |
20 |
促进全省低空经济产业发展,支持福州通用机场建设。 |
21 |
在福州建设低空旅游特色小镇,设立航空或飞行类学院,开展航空类学历教育人才培养,重点发展直升机低空观光、拖曳伞体验、水上飞机通勤体验、风筝冲浪等低空旅游产品,发展具有海天特色的蓝色沿海低空旅游带。 |
22 |
支持福州打造海丝高质量卫星星座及海联网应用中心,完善“城市大脑”推广“5G+智慧城市”示范。 |
23 |
加快推动“智慧低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速培育“无人机+行业场景”产业生态,打造“三维一体”智慧城市立体网格化管理示范平台,拓展我市低空经济发展新增长极。 |
人才引进类(1个) |
|
24 |
1.对我市全职引进的特级人才,按“一事一议”原则统筹给予最高1亿元的综合项目资金支持;每人可免租提供一套福州国际人才港住宅区不少于200平方米的房屋,全职工作满5年,可申请获得产权;或提供700万元购房补助,落地5年内隔年发放到位。2.对我市全职引进的特级人才团队核心成员,按照用人单位税前支付薪酬30%标准给予补助,累计补助3年,每个团队每年整体补助不超过500万元,补助经费由市级财政和人才所在单位同级财政各承担50%。3.特级人才(团队)在福州设立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首名博士后进站后,由市财政给予建站单位100万元建站补助。4.支持企业购买特级人才科技成果并在福州落地转化,对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进行交易见证或复核备案的技术转让合同,按其技术交易额3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助200万元。 |
金融扶持类(2个) |
|
25 |
市域外境内上市公司注册登记地迁入福州市,以及福州市企业在境内通过资产重组形式实现上市且注册登记地迁入福州市,按上市公司注册地迁入当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000万元以下、3000万元(含)-1亿元、1亿元(含)-2亿元、2亿元(含)以上,分档给予上市公司奖励2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 |
26 |
技改融资贷款总规模不超过30亿元。单个企业投放贷款资金不超过2亿元,用于企业厂房、设备及配套软硬件系统等技改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地购置款和其他基建投资,且厂房投资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70%。 |
附件5
福州市低空产业(第一批)招商(意向)
合作伙伴清单
国家对地观测科学数据中心、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科遥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电信无人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中移(成都)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中国联通低空智联网创新中心、零度智控(北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臻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追觅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西安爱生技术集团公司、丰翼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亿航智能(广州)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峰飞航空科技有限公司、白鲸航线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迅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极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航金城无人系统有限公司、拓攻(南京)机器人有限公司、苏州极目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闽航无人飞行器科技有限公司
附件6
福州市低空产业(第一批)场景需求清单
序号 |
场景名称 |
场景描述 |
场景具体需求 |
对接部门 |
城市公共服务场景(预估市场规模为2亿元) |
|
|||
1 |
城市巡检 |
福州加快数字城市建设,利用无人机对城市管理执法领域有关市容方面工作进行常态化巡查,每周巡查至少2次。 |
需要10架无人机,10名飞手。供应商需保证飞手队伍较为稳定,熟知城市管理执法领域有关规定或能接受有关培训。 |
市城管委 |
2 |
道路巡检 |
福州交通路网迭代升级,络利用无人机对城市快速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成效、大件掉落物和台风暴雨受灾等情况进行巡查。 |
需要12架无人机,12名飞手。供应商需要提供具体巡检方案、飞行计划。需要无人机起降点等。 |
市城管委 |
3 |
桥梁巡检 |
福州有24座跨江大桥。利用无人机日间对7座大型斜拉桥、悬索桥、拱桥等特殊结构桥梁的超高索塔结构进行日常检测。夜间对5座跨江桥梁夜景灯光情况进行巡查。 |
需要7架无人机,7名飞手。供应商需要提供具体巡检方案、飞行计划。 |
市城管委 |
4 |
森林巡检 |
福州是中国最“绿”、城市之一。利用无人机开展森林防火巡查、违法图斑核实、造林验收、松材线虫病枯死松木监测、互花米草监测、古树名木监测、森林资源调查等日常巡查和监测工作。 |
需要149架小型无人机和飞手,以及飞行服务中心。 |
市林业局 |
5 |
海河巡检 |
福州城区139条内河星罗棋布、碧波荡漾,利用无人机对辖区闽江、海域、海岛、岸线进行日常空中巡查、监测 |
需要10架无人机,20名飞手。需供应商提供满足全天候起降要求的闽江沿江起降点,执法区域常态化飞行许可审批。 |
市海渔局 |
6 |
消防巡检 |
依托消防站点或其他建筑高点,布设首批全自动无人机巢,以无人机+智能机巢一体化全自动巡检系统,整合公安、消防、电力等零星机巢资源,接入市大数据平台,实现城市安全高空动态管理和数据资源共享。 |
需要20架无人机,17座全自动无人机巢,系统管理人员2人。供应商需提供具体建设、维护方案、飞行计划、系统平台。需要无人机备用降落点、备用巢机。 |
市消防救援支队 |
7 |
环保巡检 |
利用无人机对河流定期开展巡河,全河段巡查河流水质情况;对河流两侧入河排污口和雨水口定期开展巡查,发现排口异常排污,或雨水口晴天排污问题,需开展拍照取证、定位等作业。 |
对全区纳入考核的4条河流进行定期全覆盖巡查,需要2架无人机,2名飞手。供应商需要提供具体巡检方案、飞行计划。需要无人机起降点等。 |
高新区 |
8 |
公安巡检 |
利用小型及以上的无人机配合地面警力对案事件进行处置,进行喊话、示警、物资抛投及相关警械投射。 |
需20台无人机、穿越机,具备操作飞手。供应商需提供具体警情处置预案,设备挂载适应多类公安应用场景。 |
市公安局 |
商业应用场景(预估市场规模为10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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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岛际运输 |
依托福州长乐国际机场、闽侯竹岐直升机机场,利用中短途重型无人机实现福州-平潭、连江-马祖以及市域内岛域内物流运输。 |
需5架重型、行业级无人机。对固定翼无人机需配备至少800米起降跑道,飞行服务站指挥飞行。供应商需提供飞行计划、飞行航线。地方配置基站、中继飞行起降点。 |
有条件的县区 |
2 |
城市配送 |
使用无人机实现朴朴、永辉商品配送,与饿了么、美团合作,建设无人机配送中心,利用无人机满足外卖服务需求。 |
需要20条常态化飞行航线,约40架多旋翼无人机和10家固定翼无人机。配备无人机外卖柜以及100个以上的无人机临时起降点。地方配置基站。 |
有条件的县区 |
3 |
飞行拍摄 |
利用无人机对景区内客流及夜场设备及活动现场进行拍摄。对大型赛事开展过程进行拍摄,便于多角度搜集宣传素材 |
需要100架以上大疆系列飞行稳定的多旋翼无人机,搭配专业级镜头。配备100名专业飞手。 |
有条件的县区 |
4 |
飞行表演 |
不定期在闽江之心以及数字峰会等大型活动上开展无人机飞行表演。 |
需要专业飞行表演团队提供活动方案和飞行计划、以及百架数量的无人机群。 |
有条件的县区 |
5 |
载人观光 |
在鼓岭、鼓山、永泰、罗源、闽清等旅游景点开设eVTOL载人观光体现点。 |
需要30架eVTOL以及专业操控人员。提供载人无人机经营许可证和稳定飞行数据、成功案例。 |
有条件的县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