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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开展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方向申报工作

发布时间:2023-07-12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根据《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方向和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商贸服务业方向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商务〔2023〕86号)文件精神,我市现开展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方向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福州市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和运管维护,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技术及技术服务出口业务等重点服务领域出口,境外投资、项目合作,国际认证。详见《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方向申报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指南》)。
二、项目申报 
1.按照“属地原则”逐级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单位按照《申报指南》准备材料,于2023年7月20日前向所在县(市)区、高新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提出申请。
2.各县(市)区、高新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组织项目申报、审核,做好项目推荐工作。商务部门主要负责申报材料的合规性、真实性、有效性审核,财政部门主要负责项目申报程序的合规性、完整性审核。
3.各县(市)区、高新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申报项目审核工作,登录“信用中国(福建)”“信用福州”网站排查项目申报单位是否存在失信,并排查申报单位是否重复申报,加强申报项目实地查验工作。
4.各县(市)区、高新区商务主管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于2023年8月10日前,将推荐项目联合行文报送市商务局和市财政局,附上项目申报单位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贰份;电子版材料壹份,以U盘或光盘形式提交)、信用查询结果、《商务发展资金管理信息系统数据采集表》等材料,并报电子版至电子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三、其他事项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对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市、县商务、财政部门将追回已拨付的款项,取消该单位今后三年资金项目申请资格,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
2.支持企业(单位)的资金,原则上单家企业(单位)不低于3000元人民币且不高于400万元人民币:低于3000元人民币的不予补助;高于400万元人民币的按400万元人民币予以补助。根据中央外经贸专项资金安排情况予以兑现。


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方向申报指南

一、支持对象
总部在福州市境内的服务进出口企业。包括:从事国际运输服务、旅游、建筑服务、保险服务、金融服务、电信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文化和娱乐服务、教育、法律、会计、广告、展会、公关等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服务、知识产权使用服务、来料加工服务、环境服务、医疗保健和社会服务、分销服务等服务进出口,以及通过在境外设立公司、自然人移动等方式实现的对外服务贸易业务的企业。或提升福州市服务贸易各行业发展水平和国际竞争力的园区、平台、团体项目的组织实施单位。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单位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及时报送各类相关商务统计报表(含调查问卷)。
(三)项目申报单位应依法纳税,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行为,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在“信用中国(福建)”“信用福州”等网站无失信记录;未被列入公安机关涉黑涉恶名单。
(四)除特殊注明外,申报资助的项目期间及各类收支、费用应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之间发生(以凭证日期为准)。
(五)除特殊注明外,已获得市级及以上其他专项资金补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一项目不予重复补助。
三、支持内容及标准
(一)福州市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
1.支持平台类型
(1)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专业化软件和技术开发环境、软件测试、产品体验和推广、质量保证、科学计算、云计算、系统测试、演示、验证等公共服务;提供专业设备设施、数据存储、软件共享等资源共享服务的公共平台。
(2)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服务外包相关的国内外相关政策法规、技术与市场信息、行业发展动态、对外宣传推介、信息发布、信息咨询等服务的公共平台。
(3)公共人才服务平台:包括利用国内外高等院校和社会资源开展人才培训或实训,为服务外包企业的发展培养和造就各类高素质的人才;建立服务外包人才信息数据库,为服务外包发展提供人才储备信息,为政府提供外包人才信息;开展服务外包人才选拔交流活动,为服务外包企业和服务外包专业人才提供交流的公共平台。
(4)云众包平台:利用网络技术促进服务外包发包方和接包方之间合作交易的公共服务平台。
其中: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云众包平台年服务企业数不低于10家(不包含关联企业),公共人才服务平台年培训人数不低于200人。
2.支持内容及标准
(1)福州市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福州市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申报期之内需建成并投入使用)按不高于实际投入费用的50%给予一次性支持,每家企业最高补助50万元人民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费用包括平台必需的专业设备购置(如计算机、网络设备、交换机、服务器、机柜、UPS、电池、空调、网络性能测试仪、存储设备、配电设备等)、软件购置或开发费、软件许可使用费、专利使用费等相关费用。
(2)福州市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运营维护。对福州市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运营维护项目,按不高于实际运营维护费用的50%给予支持,每家企业最高补助50万元人民币。已建成的公共服务平台(指申报期之前已建成并投入使用)服务业务类型拓展和提高服务能力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纳入公共服务平合运营维护费用补助范围。公共服务平合运营维护费用包括平台运行中直接相关的云资源租赁、网络租赁、设备租用、系统维护、设备维修、软硬件升级等费用;
企业可同时申报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和运营维护项目,平台使用软件为自主开发的,对软件开发费的扶持不超过扶持总金额的20%。
(二)重点服务领域出口
1.支持内容
(1)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对首次在“服务外包信息管理应用”系统填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合同及执行额且系统核准的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执行额达20万美元的企业,或“服务外包信息管理应用”系统核准的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执行额达50万美元的企业,给予贴息支持。
(2)技术及技术服务出口业务。对“服务贸易统计监测管理信息系统(技术贸易管理信息应用)”中登记审核后的《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以外的技术及技术服务出口执行额,实际出口达50万美元的企业给予贴息支持。
2.支持标准
以上项目以期间实际收汇金额(人民币金额)作为计算贴息本金,分别按照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2023年5月31日前最近一期人民币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贴息支持,每家企业贴息总金额不超过250万元人民币。
  (三)境外投资、项目合作
对服务贸易企业通过海外投资、项目合作方式开拓国际市场,服务外包企业建立国际(离岸)接包中心和研发中心,给予不超过总投资额的30%补助,每家企业最高补助50万元人民币。
(四)国际认证
对服务贸易企业获得国际通行的资质认证(列入扶持范围的国际资质认证详见附件3-7),以及认证的系列维护、升级,申请专利、版权登记、境外商标注册、境外广告宣传等,按不高于实际支出费用的5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最高补助30万元人民币。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各项目要求提供申报材料,保证申报材料完整、真实、合法、有效。各类申报项目所需提供材料,应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严格按顺序装订成册,原件为外文的须翻译成中文。申报材料总列表如下:
(一)封面(附件3-1)。
(二)专项资金申请报告(申请单位基本信息、服务贸易相关业务发展情况、申报项目基本情况、社会和经济效益分析)。
(三)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方向项目申请表(附件3-2)。
(四)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附件3-3)。
(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证书。
(六)信用承诺书(附件3-4)。
(七)企业信用记录/信用报告。
(八)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九)除“重点服务领域出口”项目,其他申报项目提供实际发生费用的付款水单和合法票据复印件。
(十)福州市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另须提供材料如下:
1.《平台费用支出明细表》(附件3-5);
2.申报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信息服务平台、云众包平台,另须提供服务非关联企业数量;申报公共人才服务平台另须提供培训人数的证明材料;
3.平台建设项目另须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项目建设的技术方案、运营方案、预期达到的效果等内容)、项目实施报告[包括项目申报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项目背景、总投资(含项目投资清单)、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项目建设情况等内容]、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该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原件1份,含项目总投资额及平台建设具体支出费用清单);
4.平台运营维护项目另须提供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该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原件1份,含项目申报期内平台运营维护费用支出总额及具体支出费用清单);
5.申报项目涉及“企业自主开发平台软件”的,另须提供自主开发功能模块相关技术资料(含需求分析、系统架构、技术路线、详细功能介绍、项目周期、开发人员安排、第三方测试报告等)。
(十一)重点服务领域出口的国际服务外包业务项目。另须提供在“服务外包信息管理应用”系统填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合同及执行额的系统截图,业务收入明细清单,涉及服务出口的业务合同复印件、收汇凭证复印件、涉外收入申报记录复印件。承接跨国公司的国际服务外包业务,而由跨国公司境内机构代为支付的服务外包业务收入,须提供相关业务凭证复印件。
(十二)重点服务领域出口的技术及技术服务出口业务项目。另须提供在“服务贸易统计监测管理信息系统(技术贸易管理信息应用)”中填报术及技术服务出口执行额的系统截图,《企业技术出口贴息申请表》(附件3-6)及其电子数据,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书和技术出口合同数据表复印件,涉及服务出口的业务合同复印件、收汇凭证复印件、涉外收入申报单复印件,涉及专利权转让的单位需提供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合格通知书复印件。
(十三)境外投资、项目合作项目。另须提供经中央或我省有关部门批准、登记或备案的开展对外投资合作的文件;项目所在国(地区)注册文件(复印件)及翻译件;企业上报商务部对外投资统计月报和资本项下外汇汇出凭证等证明材料(及翻译件);已生效的项目合同或合作协议(复印件)及翻译件。
(十四)国际认证项目。另须提供《企业获得资质认证情况汇总表》,企业获得国际资质认证、商标、专利和版权证书复印件,企业与相关国际认证评估顾问公司、商标、专利和版权代理机构等签订的合同复印件。
五、申报程序
1.按照“属地原则”逐级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单位向所在县(市)区、高新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提出申请。
2.各县(市)区、高新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组织项目申报、审核,做好项目推荐工作。商务部门主要负责申报材料的合规性、真实性、有效性审核,财政部门主要负责项目申报程序的合规性、完整性审核。
3.各县(市)区、高新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申报项目审核工作,登录“信用中国(福建)”“信用福州”网站排查项目申报单位是否存在失信,并排查申报单位是否重复申报,加强申报项目实地查验工作。
4.各县(市)区、高新区商务主管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于2023年8月10日前,将推荐项目联合行文报送市商务局和市财政局,附上项目申报单位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贰份;电子版材料壹份,以U盘或光盘形式提交)、信用查询结果、《商务发展资金管理信息系统数据采集表》等材料,并报电子版至电子邮箱:fzdzsw@163.com。逾期不予受理。六、其他事项
支持企业(单位)的资金,原则上单家企业(单位)不低于3000元人民币且不高于400万元人民币:低于3000元人民币的不予补助;高于400万元人民币的按400万元人民币予以补助。


附件:列入扶持范围的国际资质认证
我市列入扶持范围的国际资质认证包括:
1.CMM,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认证,软件开发过程改进与评估的工业标准。
2.CMM(I),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认证,CMM认证升级版,包括软件开发、系统集成、软硬件采购等过程改进标准。
3.PCMM,人力资本成熟度模型认证,人力资本管理流程改进与优化标准。
4.ISO27001/BS7799,信息安全管理认证,信息安全管理流程及体系的改进优化标准。
5.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IT服务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运作、监控、评审、维护和改进标准。
6.SOC 1,服务机构控制体系认证,保留了SAS70对财务内部控制的目的,同时增加了对信息安全,IT 流程管理的需求。
7.AAALAC,国际实验动物饲养评估认证,实验动物质量和生物安全水准的认可。
8.GLP,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对药物安全性评价的实验设计、操作、记录、报告、监督等行为和实验室的规范要求。
9.ITIL,信息技术基础架构库规范,IT服务管理的国际标准。
10.COPC ,客户服务提供商标准,客户服务绩效和管理的认证标准。
11.SWIFT,环球同业银行金融电讯协会结算系统,国际金融信息传输和确定系统。
12.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标准。
13.ISO22301,业务连续性管理标准,确保企业业务持续运作的管理流程标准,取代原BS25999。
14.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通过规范的动作程序及文件化的控制机制,防止任何组织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15.ISO50001,能源管理体系标准。改进消减温室气体排放、评估新能源效率技术的实施。
16.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用人单位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
17.CC-CMM,客户中心能力成熟度模型认证,包含客户中心运营机构能力成熟度标准、客户中心专业园区能力成熟度标准及客户中心管理人员标准,呼叫中心相关机构的国际性标准规范。
18.PCI DSS,支付卡行业数据安全标准。对所有涉及信用卡业务的信息机构的安全标准。
19.ISO17025,实验室管理标准,适用于开展研发外包业务的企业。
20.ISO26262,汽车电子功能安全标准,旨在提高汽车电子、电气产品功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