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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开展引进首席信息官申报工作

发布时间:2023-06-20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支持我市数字经济企业引进更多优秀人才,进一步加快数字经济人才集聚,根据《福州市支持数字经济人才队伍建设的五条措施》,现就福州市引进首席信息官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此次申报对象应为2021年8月19日至2023年5月期间,引进到我市年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或年纳税额1000万元企业工作,并有市外企业首席信息官任职经历、且拥有与数字技术有关联系的Ι类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达 2项及以上的人才。
二、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采用逐级审核方式,申报对象于7月15日前向企业所属辖区数字经济牵头部门提交申报材料,辖区数字经济牵头部门初审后,于7月25日前汇总上报市大数据委复审。经市大数据委复审通过,由市人社局汇总并提请市人才联席会议研究审议。
三、申报材料
1.《福州市引进首席信息官申报表》(详见附件);
2.佐证材料:
①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②最高学历证书、最高学位证书复印件;
③职称证明(如有);
④市外企业首席信息官任职经历证明(离职证明及社保证明;可包含市外企业任职期间制定的该企业信息化战略并组织团队贯彻实施,或在任职期间主导该企业重大信息化项目实施并取得重要成果等证明材料);
⑤数字技术关联的I类自主知识产权证明复印件(应为申请人作为第一、第二、第三发明人获得的相关知识产权证明);
⑥与我市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及社保证明;
⑦入职企业近三年审计报告或纳税证明等。
四、工作要求
请各县(市)区、高新区管委会数字经济牵头部门及时通知辖区内企业,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仔细审核各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及相同内容电子文档U盘一个报送市大数据委数字经济发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