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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关于征求对《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项目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3-05-25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中共福州市委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坚持“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行动纲要〉的通知》(榕委〔2021〕1号)、《关于印发〈现代化国际城市领导小组项目指挥部考评细则〉的通知》(现代化国际城市领导小组〔2021〕3号)精神,实施科教兴城专项行动,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力争2023年全市新增高新技术企业600家以上,增速达15%;各县(市)区高新技术企业增速达15%(目标任务分解详见任务清单二)。培育一批专精特新领军企业、行业冠军,力争新增“专精特新”企业25家,省级以上制造业单项冠军8家。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力争新增企业技术中心15家以上,新增行业技术创新中心5家以上。 
二、工作举措
(一)强化培育高新技术企业
1.宣传发动营造氛围。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的若干措施》,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奖励力度,对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每家20万元奖励。把培育高企增量、增速、每万家企业法人中高新技术企业数等指标纳入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充分发挥绩效考评“指挥棒”作用,推动各县(市)区进一步加大高企培育力度,落实本辖区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充分调动企业的申报积极性。(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2.培育挖掘潜力企业。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强科技管理部门人员配备,细化制定培育工作方案和责任清单,充分挖掘梳理潜力企业,对条件成熟的潜力企业重点培育,精准服务,对条件尚不成熟的企业协助查找问题,帮助企业提升各项创新能力指标值。跟踪申报企业培育工作进展,按要求定期报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调度进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强化对各县(市)区、园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指导力度,对各县(市)区的培育调度和申报受理情况进行通报,晾晒成绩单,实时分享交流。各园区在开展招商工作中,要结合国家重点支持的八个高新技术领域,有针对性地多招进高新技术领域范畴的企业落地我市。(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各县(市)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3.扎实开展培训指导。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全市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培训,并深入重点县区、园区开展培训辅导。各县(市)区、园区要充分利用科技云课堂等网络培训视频资源,结合本地区实际,组织和借助中介服务机构等社会力量,开展常态性培训辅导,有针对性地帮助申报企业查缺补漏,完善申报材料,加大对潜力企业辅导工作力度。(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4.充实高企后备梯队。持续充实高新技术企业成长后备梯队,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构建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的创新主体全链条。加大培育资金投入,扶持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成为高新技术企业。对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落实税收减税政策和奖励。推进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双创孵化载体建设,对市级以上众创空间、孵化器每培育一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运营单位5万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二)推进高成长性企业集聚
1.引导发展专精特新。加强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的培育提升工作,强化企业经验总结和推广交流,积极引导企业围绕细分市场进一步做专、做精、做强,加大研发投入,持续提升技术创新能力,提高产品质量,培育国际品牌,全面巩固和提升全球市场地位。对新认定的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或福建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的,在省里奖励的基础上,再给予省级奖励金额的50%配套;对经认定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省级奖励50万元和10万元的基础上,市财政再分别给予25万元和5万元的配套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
2.推进创新载体建设。全力建设科创走廊,加快构建“一城四区,十片多点”空间格局,谋划产业发展新赛道,布局统筹全市科创走廊产业差异化发展,夯实我市企业技术创新发展的坚实底座。高质量推进国家自主示范区建设,不断推进东南科学城(大学城)、高新区、“三创园”等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发挥其辐射带动和引领示范作用。(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大学城管委会、福州高新区管委会)
3.拓展科技创新平台。加快推动闽都创新实验室、海峡创新实验室、清华-福州数据技术研究院、东方电气(福建)创新研究院等重点科技创新基础设施建设。打造一批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行业技术创新中心等高水平科研平台。提升众创空间、孵化器等双创孵化载体管理、服务和孵化水平。(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三)促进产业通融创新
1.建设共性研发平台。引导企业建设企业技术中心、行业技术创新中心等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加速推进一批符合产业政策、创新意识强、研发投入大的企业创建技术中心,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对通过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分级入库培育,对新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给予国家级200万元、省级70万元、市级30万元奖励。建设完善以行业技术创新中心为主要载体的科技公共服务体系,对新认定的市级行业技术创新中心给予15万元奖励,对考核优秀的给予10万元奖励。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2.扶持企业协同创新。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鼓励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揭榜挂帅”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不断延伸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促进产品升级换代,增强产业竞争力。(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
3.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持续深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一网一厅”建设,进一步完善“福州市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APP”功能。加强技术转移机构的建设,做大做强福州技术市场。(责任单位:市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