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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开展2023年福州市级农业产业强镇、 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申报工作

发布时间:2023-05-11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根据《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3年市级农业产业强镇、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开展福州市级农业产业强镇、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范围
已公布的2022年福州市级农业产业强镇、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范围内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新认定的农业产业强镇、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优先支持。
二、申报要求
1.申报的项目必须是2023年后开始的在建项目或拟新建设的项目,且建设周期不超过一年。
2.已享受过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或其他部门补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项目应细化实施内容、建设目标、成效等,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100万元,总投资额不得低于拟给予补助金额(对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补助不超过项目年度投资额的二分之一),在建项目优先推荐。
3.申报的项目要围绕壮大主导产业。优先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设施、营销、品牌等方面产业项目,促进生产要素聚集和产业提档升级,推进以农业产业为主体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壮大经营主体,提升农业质量和效益。
三、申报程序
按照“自愿申报、镇级初筛、县级筛选”的程序,由各项目申报主体自愿申报,经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初筛后报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财政局根据申报情况择优推荐上报。
四、申报材料
相关镇(街)于2023年5月23日前将推荐报告、《资金使用汇总表》、《2023年市级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园区资金补助项目申请表》、《项目申报主体承诺书》及并按项目提供以下佐证材料:1.申报单位营业执照;2.实施点位置和布局图;3.项目建设前(或在建)照片;4.品牌认证情况;5.土地承包(流转)合同;6.所获得荣誉情况;7.养殖场备案表;8.动物防疫合格证;9.排污许可证或有关环保证明;10.其他有关相关佐证材料。其中,7-9项佐证材料只要求养殖企业提供。相关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报送至福清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同时发送电子版。

附件: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3年市级农业产业强镇、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