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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高新区:助企稳工稳产,高新区落实稳就业八条措施

发布时间:2023-01-30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为进一步支持春节期间企业稳定生产,保障企业用工需求,全力助力福州高新区一季度“开门稳”,根据省、市相关通知精神,高新区积极落实2023年一季度稳工稳岗八条措施,实现更大规模、更高质量稳岗就业,聚力打造产业兴旺、活力迸发福州高新区。
1、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
鼓励企业采取积极措施稳定职工队伍,稳工增产,对被市工信局列为福州市扶引龙头壮大产业专项行动的重点工业企业,其2023年一季度工业总产值和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均不低于2022年第四季度工业总产值和失业保险参保人数的90%(含90%),按每人300元标准和该企业春节当月(2023年1月份)实际参加失业保险非福州籍职工人数,给予企业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单家企业补助资金上限为10万元。
2、首次来榕就业岗位补贴
支持来榕在榕就业,对首次来榕就业、省内在榕新就业人员(且为在全省范围内新就业),在榕稳定就业的,2023年4月30日前首次参加我省失业、养老保险并已连续缴费满3个月,按照1500元/人的标准给予劳动者新增岗位补贴。
3、支持共享用工、调剂用工
鼓励通过共享用工、调剂用工盘活本地劳动力资源,2023年春节期间(1月1日至2月28日),企业、各类用工调剂平台通过共享用工、调剂用工形式安排员工到接收企业稳定就业1个月以上的,按每人500元标准予以企业补助。单家企业奖补资金上限10万元。
4、支持为企业招工引工
各类人力资源机构、老员工在春节期间(1月1日至2月28日)为重点企业(指榕委办(2017) 10号文所列企业,以及各县(市)区、高新区管委会确定的重点企业)介绍招用新员工、以及新员工个人应聘的,稳定就业1个月以上,按照500元/人标准,给予人力资源机构、老员工或个人应聘的新员工奖励。单家企业补助资金上限为20万元。对职业(技工)院校推荐20名以上毕业生到我市企业就业的,予以3万元奖励补助;每超过10名,再增加1万元奖励补助。
5、支持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2023年春节期间(1月1日至2月28日),鼓励企业自主或委托机构组织在岗职工(在企业缴纳失业保险或养老保险)开展以岗位技能类课程为主的技能培训,培训总学时为20~40学时,取得培训结业证书的,按每学时25元,每人500~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补贴。
6、延长扩岗补助受理期限
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实施限期为2022年12月31日,申请期限延长至2023年3月31日,已审核未完结的,加快审核发放进度,确保在2023年一季度前兑现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