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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尾区扶持企业技术创新三条措施 榕马政〔2017〕147号

发布时间:2017-08-03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为进一步扶持企业技术研发,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在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基础上,提出以下扶持措施。 
一、对企业建立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予以奖励 
对新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予以奖励:国家级奖励100万元,省级奖励30万元,市级奖励10万元。 
二、对企业开展技术创新予以补助 
对获得省、市产学研、技术创新、工业企业优秀创新产品专项扶持的企业,给予该专项资金50%的配套奖励。 
三、战略性新兴产业补助 
对获得国家、省、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的企业,给予50%的配套奖励。 
四、其他事项 
(一)以上扶持措施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由区经信局负责解释。 
(二)每年由区经信局发布申报指南,明确申报时间、申报条件、申报程序,并组织实施。 
(三)单家企业奖励金额不超过企业当年税收区级留成,已享受上级补助区级配套的不能重复申请。此前有关政策与上述政策不一致的,按本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