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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关于单位社保补贴及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20-11-19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办理依据
1.《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相关扶持政策申领程序的通知》(渝人社发〔2018〕174号 )
二、补贴对象
社保补贴:招用农村建卡贫困人员,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岗位补贴):招用我市户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连续缴纳1年以上且仍在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类企业。
三、补贴标准
单位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其实际为招用人员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费、职工医疗保险(含大额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计算,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仍由本人负担。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岗位补贴):按照6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岗位补贴。同一企业招用同一人员只享受一次补贴,不重复享受。
四、申报资料
1、重庆市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重庆市申请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花名册
3、重庆市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
4、重庆市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花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