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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开展2021年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

发布时间:2021-06-03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支持领域和方向
(一)支持领域。围绕全市2021年大数据产业发展目标任务,2021年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数字内容、5G融合应用、数据治理、平台经济、线上业态等领域的重点项目。
(二)支持方向。详见《2021年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基本条件
1.在重庆市辖区内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2.申报时未列入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未受到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重庆)上无不良记录;
3.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4.项目单位必须具有较强的大数据智能化技术开发能力、项目建设运营能力,资产负债率在合理范围内。
(二)分类申报条件
1.各项目申报条件见《申报指南》;
2.申报项目已列入重庆市大数据产业发展项目库;
3.申报时同一项目未获得其他同类市级财政资金支持;
4.项目的自筹资金原则上不得低于项目总投资的50%;
5.符合国家或重庆市大数据产业政策和相关发展规划;
6.应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归属明晰;
7.按照有关规定需履行特定项目审批程序,如基本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等,必须履行必要的前置审批程序;
8.同一个申报单位原则上仅申报一个项目;
9.申报项目已完工并完成全部投资。
三、项目申报时间安排
截止时间为6月6日。

申报指南
一、产业发展
(一)支持方向和条件
支持方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数字内容等新兴产业的产业化项目和基础支撑体系建设项目。
申报条件:(1)申报项目应为大数据领域重点关键技术突破项目,并已实现产品或服务的产业化,该产品或服务在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力;(2)申报主体应为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数字内容相关企事业单位,可以联合科研院所、企业联合申报。联合申报需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单位不超过3个。(3)项目投资(包括软件、硬件、网络、系统集成等采购费用以及项目研发人力成本)不低于500万元。
(二)补助标准。按不超过项目投入(包括软件、硬件、网络、系统集成等采购费用和基础设施建设及装修等方面的投入)的1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70万。
二、产业融合
(一)支持方向和条件。
支持方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数字内容等新兴技术与工业、农业、商务、交通、金融、医疗、教育等行业融合应用项目。
申报条件:(1)申报项目的创新性比较突出,对各行业的生产效率或服务水平有较大提升,在生产和管理效率、改善民生、节能减排等方面有明显促进作用。(2)申报主体应为各类企事业单位,可以联合科研院所、企业联合申报。联合申报需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单位不超过3个。(3)项目投资(包括软件、硬件、网络、系统集成等采购费用以及项目研发人力成本)不低于300万元。
(二)补助标准。按不超过项目投入(包括软件、硬件、网络、系统集成等采购费用以及项目研发人力成本)的1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70万。
三、平台经济
(一)支持方向和条件
支持方向:工业互联网平台、电商物流平台、创新创业互联网平台、金融服务平台、公共服务互联网平台、新兴细分互联网平台等平台经济项目;产业互联网、新零售、数字内容、数字化金融服务等线上业态创新应用项目;“宅生活”、在线医疗、在线教育、商务活动、交通出行、就业社保等领域线上服务创新应用项目。
申报条件:(1)申报项目的创新性比较突出,对各行业的生产效率或服务水平有较大提升,在生产和管理效率、改善民生、节能减排等方面有明显促进作用。(2)申报主体应为互联网平台、线上业态、线上服务类企业,可以联合科研院所、企业联合申报。联合申报需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单位不超过3个。(3)项目投资(包括软件、硬件、网络、系统集成等采购费用以及项目研发人力成本)不低于200万元。
(二)补助标准。按不超过项目投入(包括软件、硬件、网络、系统集成等采购费用以及项目研发人力成本)的1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70万。
四、数据治理
(一)支持方向和条件
支持方向:基础数据库、主题数据库建设和应用项目;政务数据资源治理和数据安全体系建设项目;政务数据、公共数据、社会数据融合应用项目等。
    申报条件:(1)申报主体应为各类企事业单位,可以与科研院所、企业联合申报。联合申报需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单位不超过3个。(2)主要申报基础数据库、主题数据库建设和应用项目,政务数据治理、数据存储管理、数据分析挖掘、数据安全保障类产品或应用项目,数据确权交易、评估定价、行业自律以及数据要素参与分配等数据服务模式创新解决方案。(3)项目投资不少于100万元。
(二)补助标准。按不超过项目投入(包括软件、硬件、网络、系统集成等采购费用以及项目研发人力成本)的15%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万。
五、5G融合应用
(一)支持方向和条件
支持方向:5G+医疗、5G+旅游、5G+教育、5G+商圈、5G+交通、5G+安防、5G+物流、5G+汽车等领域融合应用示范项目。
申报条件:(1)申报项目能够体现良好的应用前景,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对所在行业提质增效具有较大促进作用。(2)申报主体为市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申报单位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3)项目投资(包括软件、硬件、网络、系统集成等采购费用以及项目研发人力成本)不低于500万元。
(二)补助标准。按不超过项目投入(包括软件、硬件、网络、系统集成等采购费用以及项目研发人力成本)的1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7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