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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重庆市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创新支持计划申报工作

发布时间:2021-05-07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2021年重庆市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创新支持计划申报工作已于昨日正式展开,截止于本月28日,本次申报按照最新制定的实施办法进行执行,与以往不同的是取消了“所在企业在渝工商登记时间不超过5年”这一条件,极大的拓宽了申报的门槛。
资助标准如下:
(一)创业类资助分为特等、一等、二等和三等资助,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资助。
(二)创新类资助分为重点、优秀和启动资助,分别给予12万元、8万元和5万元资助。
各类申报条件如下:
(一)申报创业类资助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人在国(境)外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国(境)外具有一年以上博士后工作经历。
2.申报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可优先确定。
3.所在企业在渝工商登记和纳税,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项目创新性强,具有市场潜力,能够吸纳5人以上就业并参保。
4.所在企业注册资本认缴资金不低于20万元,申报人占股比不低于30%(允许以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入股)。
5.申报人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
6.申报人已全职回国,在海外无工作。
(二)申报创新类资助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人在国(境)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国(境)外具有一年以上博士后工作经历。
2.申报人创新能力强,有较好培养前景。
3.申报人与所在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并保证每年在渝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4.申报项目具有较好的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具有一定的带动就业能力。
5.申报人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

6.申报人已全职回国,在海外无工作。


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才,在已获得创业创新项目资助后新取得发明专利授权(具有成果转化基础)或市级及以上成果奖励(含获得创新类项目重点资助)的,可继续申报新的创业创新项目,但获得资助总次数不超过2次。
“留创计划”将聚焦“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等国家重大战略,对入选“鸿雁计划”“百人计划”等海内外引才项目的人才和留学人员创业园(尤其是省部共建留创园)内的企业给予适当倾斜。
已入选“海外高层次人才”“中国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等国家级留学回国人才计划的不再纳入资助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