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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重庆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再生资源回收分拣中心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0-01-14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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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持事项
对再生资源回收分拣中心的设施设备、专用车辆购置,厂房场地维修改造费用予以补助,补助核算范围原则上为 2019年 1 月 1 日以来的购建事项。
二、支持标准
经验收合格的项目,原则上按不超过符合补贴范围实际投资额的 50%给予资金补助。
三、申报主体
由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申报,区县(自治县)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后,向市商务委申报。
四、申报条件
(一)项目单位为依法在工商注册登记并在重庆地区税务部门登记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并及时在商务部门电子备案系统报送数据。
(二)支持事项必须是实际投资和经营主体,具有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规范的运行程序,企业资产优良,负债率保持在合理水平。
(三)分拣中心项目应符合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并具备相应证明性文件。
(四)分拣中心项目应通过环保部门环境评估和生产技术标准的资质认定,具备相关废弃物的处理资质。
(五)分拣中心项目功能分区、配套设施建设、年加工处理 能 力 等 符 合 《 再 生 资 源 分 拣 中 心 建 设 管 理 规 范 》SB/T10720-2012 要求。
(六)原则上企业承建的分拣中心项目须在 2020 年 9 月30 日前建成验收。
五、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一)企业向注册地商务部门申报并提交申请报告及相关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项目申报企业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纳税相关证明(加盖项目单位公章)、备案登记证明、上年度财务报表、本项目预算报告、上两年度征信纪录。
2.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相关材料、项目环评证明材料、用地证明材料、项目选址的红线图(区位图)和原址照片、项目建设起止时间、项目预测社会经济效益及可行性、必要性、迫切性分析研究报告。
3.项目申报企业承诺书,对项目建设内容、项目预算、项目完工验收期限、项目及材料的真实性、信用自评、遵守法律法规和违约责任作出书面承诺(加盖项目单位公章)。
(二)区县商务部门对申报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认真审核,并会同财政部门提出推荐意见,并提交相关资料,主要包括:
1.《2020 年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建设项目论证审核表》(附件 4-3)及企业申报材料。
2.《区县“十三五”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
六、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日期为 2020 年 3 月 1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