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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关于开展2020年“小切口、大民生”智能化 创新应用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07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各区县(自治县)大数据发展局(大数据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重庆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66号)相关要求,充分发挥专项资金扶持引导作用,推动我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现就做好2020年“小切口、大民生”智能化创新应用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支持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5G、虚拟现实、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解决教育、医疗、交通、就业、文化旅游、食药安全等民生领域“痛点”“堵点”“难点”问题的信息化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基本条件
1.重庆市辖区内的各级政府部门或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2.申报时未列入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未受到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重庆)上无不良记录。
3.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4.应为重庆市第一批“小切口、大民生”智能化创新应用试点项目的业主单位。
(二)项目条件
1.项目已列入重庆市第一批“小切口、大民生”智能化创新应用试点项目名单,以《关于公布第一批“小切口、大民生”智能化创新应用试点项目名单的通知》(渝大数据发〔2020〕33号)文件公布结果为准。
2.项目应为大数据智能化技术在民生领域的创新应用,且具有良好应用前景和民生效益。
3.项目建成投用时间不应晚于2020年6月,且建成后具备成果展示的实际场景。
三、补助标准
按不超过项目总投入(包括软件、硬件、网络、系统集成等采购费用以及项目研发人力成本)的30%给予补助,项目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四、工作要求
(一)项目申报流程
1.申报单位向所在区县大数据发展局(大数据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电子档及装订成册的纸质档(一式两份),申报材料包括《2020年“小切口、大民生”智能化创新应用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1-1)、《项目申报书》(附件1-2)、《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附件1-3)。
2.由各区县大数据发展局(大数据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重点审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确认无误后在专项资金申报表上加盖推荐单位印章,并将本区县所有申报材料整理汇总并填写《2020年“小切口、大民生”智能化创新应用试点项目专项资金申报信息统计表》(附件2)。
3.由各区县大数据发展局(大数据主管部门)将申报信息统计表及项目申报材料(含电子档和纸质档1份)提交至市大数据发展局应用推广处。
(二)项目申报时间安排
1.项目申报单位提交资料至各区县大数据发展局(大数据主管部门)截止时间为9月15日。
2.各区县大数据发展局(大数据主管部门)提交资料至市大数据发展局截止时间为9月20日。
(三)其他要求
1.各区县大数据发展局(大数据主管部门)要做好项目申报相关资料的归档管理工作。归档资料包括项目申报资料、项目审核资料、上报文件及其他需存档资料。
2.申请的财政资金原则上应用于该项目后续升级改造或运营维护。



附件:1.项目申报资料/uploads/allimg/200907/1-200ZG53U23F.doc

2.2020年“小切口、大民生”智能化创新应用专项资金申报信息统计表/uploads/allimg/200907/1-200ZG53Uc92.doc



重庆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