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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制造业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8-30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的决策部署,深度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根据《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中心的意见》《重庆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渝府发〔2021〕18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实施期限为2021—2025年。
一、总体思路
立足我市产业基础和比较优势,加强战略谋划、总体设计、精准施策,围绕重点产业,找出重点链条,系统推动补链、延链、强链和产业基础能力提升,加快补齐“短板”、持续锻造“长板”,构建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业链,全力保障供应链稳定,不断深化创新链、价值链与产业链融合,保持制造业比重基本稳定,壮大实体经济根基,开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新的动力源和增长点。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产业链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工业基础软件、先进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等“五基”能力显著提升,产业链主要产品附加值持续提高,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实现深度融合,供应链稳定性进一步增强,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业链条,建设若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支撑全市工业总规模达到3万亿元,其中战略性新兴产业总规模超过1万亿元,成为我国构建自主可控、安全高效产业链供应链体系的重要支撑。
三、主要任务
围绕构建“6+5”现代产业体系(加快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技术、绿色环保6个战略性新兴产业;提质发展电子、汽车摩托车、装备制造、消费品、原材料5个支柱产业),重点打造集成电路、新型显示、被动元件、计算机、智能手机、印刷电路板(PCB)、智能家电、MEMS(微机电系统)传感器、软件、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燃油汽车、摩托车、增材制造装备、卫星及应用、机器人、数控机床、轨道交通装备、通机装备、轻合金、先进钢铁材料、装配式建筑、聚氨酯、聚酰胺、聚甲基丙烯酸甲酯、聚酯、高端聚烯烃、特色纺织品、绿色包装、个护美妆、特色食品、基因工程药品制品、体外诊断试剂及设备、化学药品及原料药等33条重点产业链。
(一)持续完善和提升重点产业链。聚焦重点产业链领域龙头企业和高成长性企业,滚动实施和引进一批优质企业、引领项目和重大平台。推动现有计算机、手机、汽车、摩托车、工业机器人、数控机床、轨道车辆等领域主机企业进一步扩大在渝投资,继续抓好上述领域市外其他主机企业引育,形成更大规模效应,促进更多关键零部件企业、原材料企业来渝布局。发挥我市在集成电路、新型显示、智能传感、机械传动等零部件领域和轻合金、天然气化工等原材料领域比较优势,积极引进后端部件级、主机级企业来渝投资。支持现有企业立足自身积累,积极向重点产业链中与现有主营业务关联度较高环节延伸布局。加强创新链、供应链、价值链招商与产业链招商协同,依托生产制造类项目同步引进企业研发设计、营销结算中心等生产性服务类项目,不断提升我市在全球产业链、价值链分工中的地位。〔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招商投资局,各区县(自治县,含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以下统称区县)〕
(二)加强重点产业链关键环节和基础领域研发攻关。聚焦重点产业链,分链条梳理关键共性技术和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工业基础软件、先进基础工艺等基础领域需求。加强重点产业链协同创新,积极争取相关国家大科学装置和国家重点实验室等战略研发平台在渝布局,加快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三大类公共创新平台规划建设,推动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组建产业链产学研联盟,聚焦关键环节和基础领域开展联合攻关,加快实现堵点技术突破和可持续迭代。深入实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倍增计划,推动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加大研发投入、加快新品开发,促进技术突破加速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积极争取大院大所、跨国企业在渝布局研发总部或区域研发总部,大力发展独立法人新型企业研发机构,持续壮大工业设计、检验检测、科技金融、研发服务等科技服务业规模,进一步优化重点产业链创新生态,提高创新效率。(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委,各区县)
(三)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在重点产业链中融合应用。聚焦重点产业链,深入推进智能制造,加快智能化装备及信息管理系统普及,大幅增加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数量,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修订),构建技术、专利、标准协同机制,进一步巩固现有优势产品质量优势、成本优势和标准优势。推动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加快重点产业链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引育面向全产业链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深化5G、数字孪生、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工业互联网中的应用,引导更多产业链企业“上云赋能”,促进产业链供需信息高效对接,不断提升产业链整体效率。推动重点产业链向服务环节延伸,壮大个性化定制、设备健康管理、产品远程运维、共享制造、总集成总承包等典型业态规模,提升产业链附加值和利润率。(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发展局、市通信管理局,各区县)
(四)培育产业链“链主”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聚焦重点产业链,遴选有核心技术、有广泛市场、有发展前景、有竞争实力的企业,通过强创新、拓市场、抓重组等方式快速做优做大做强,支持企业加快标准制定(修订)、工业互联网建设,构建由企业主导的产业生态,持续增强对产业链供应链的整合和把控能力,提升产业竞争话语权。加大制造企业“单项冠军”的培育力度,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计划,通过对标细分领域全球头部企业,加快同品类、同规格替代升级产品的开发及推广应用,构建基础领域、战略环节技术优势和一般性竞争领域质量优势、成本优势,提升参与全球产业竞争和产业生态构建的主动权。鼓励“链主”企业加强与产业链中小企业协作配套,通过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等多种形式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构建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良好格局。支持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建立品牌战略,走品牌化发展道路。(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
(五)优化重点产业链市域布局。落实“一区两群”协调发展部署,在中心城区加大高端研发机构、高端孵化机构和工业互联网平台等引育力度,加快向服务环节延伸,引导区域内产业链一般环节企业向主城新区和“两群”地区有序转移。在主城新区加大电子终端、汽车摩托车整车、成套装备等主机项目和关键零部件、关键原材料项目一体化引育力度,实现全产业链发展。在“两群”地区发挥资源环境优势,聚焦细分环节,高起点承接市外及主城都市区产业转移,更好融合市域、全国及全球产业链分工体系。引导产业园区聚焦2—3条产业链,加快创新平台建设,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快速引进上中下游核心企业,加快培育产业生态系统,走特色发展集群发展之路。(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商务委、市科技局,各区县)
(六)全力保障重点企业供应链稳定。聚焦重点产业链领域关键企业,对其国内外直接、间接供应商进行全面系统梳理,重点评估核心零部件、中间件和基础材料对外依存度和供应稳定性,建立重点产品供应链动态监测清单、供应链备链计划和风险管理机制,加强运行风险监测、预警和应对。针对企业生产必需且国内短时间无法替代的基础原材料、关键核心零部件、重大仪器设备以及重点技术和产品,支持企业适当加大对外采购力度,增加库存生产周期,确保生产持续稳定。建立供应链物流保障专班和部门间沟通协调机制,强化信息共享,做好供需对接,细化问题处置,及时为企业提供安全畅通的物流保障。(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商务委、重庆海关、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各区县)
(七)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开放合作水平。深化成渝地区产业链合作,搭建成渝地区重点行业供需对接平台,推动两地企业互采互供。充分发挥现有区域产业协作机制作用,着力提升我市与相关省市产业链配套水平,促进协同发展。加强与我市主要贸易伙伴的联动协调,支持企业按照市场化的原则最大力度维系既有产业关系,保持供应链产业链稳定。充分利用我国与日本、韩国和东盟地区地缘相近、产业互补的优势,积极拓展与“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的产业链合作,丰富海外供给渠道和市场主体,增强供应链弹性。(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商务委,各区县)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发挥重庆市制造强市建设领导小组作用,统筹推进各项工作,重大问题及时提请市委、市政府研究解决。市经济信息委要加大对具体任务的推进力度,逐一落实33条重点产业链“链长”,编制产业链图谱,切实做好重点产业链招商引资、技术研发、企业培育、供应链保障等工作。市级有关部门要立足职能职责,主动研究提出更多有利于提升全市制造业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的创新举措。各区县要结合区域产业发展实际,细化提升本区县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的思路、方法和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举措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金融监管局、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招商投资局,各区县)
(二)加大政策支持。加大33条重点产业链各类资源要素配置力度。加强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等领域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改革创新和整合使用,集中资源向33条重点产业链及其关键环节、关键领域和关键企业汇集,促进财政专项资金功效最大化。持续强化政银企合作,引导银行加大对重点产业链企业信贷投放额度,加快供应链金融发展。进一步扩大首台(套)、首批次技术装备保险补偿范围,加大政府采购和国有企业采购力度,推动更多创新产品加速市场化应用。(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人力社保局、重庆市税务局,各区县)
(三)全面深化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权力清单制度,落实“清单之外无审批”要求,进一步简化投资审批和工程建设审批程序,对国家允许、区县能承接的审批事项加快下放至区县办理;全面实施负面清单管理,除国家制定的负面清单以及市级层面按照国家要求制定的负面清单以外,不再新设准入限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护和激发企业创新积极性。(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各区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