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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工业上楼”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23-08-14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为促进先进制造业加速高质量发展,推动工业企业实施“工业上楼”,吸引培育更多先进制造业项目在厦门落地生根、发展壮大,根据厦门市工业企业用地增资扩产提容增效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上楼对象
本实施方案所述“工业上楼”系本市存量工业企业利用既有工业用地将传统低层铺开的扁平式厂房改造为高度超过24米或层数超过6层的高层厂房,推动企业在高层楼房中进行工业生产的产业空间新模式。“上楼”对象为“高精尖轻”的轻型生产、节能环保型工业企业。
二、产业类型
综合考虑工业生产需求、“工业上楼”的成本、建筑结构、消防安全等因素,按照构建“4+4+6”现代化产业体系要求,围绕发展一批“硬科技”产业、壮大一批“特而精”产业、培育一批“小而美”产业,重点发展平板显示、计算机与通讯设备、机械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轻工食品等我市特色优势产业中适合上楼产业(《“工业上楼”重点鼓励上楼产业》详见附件,可根据需要进行动态调整)。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上楼区域
根据各区区位、发展阶段、市场环境等,实施差异化引导,建设总部基地、堆叠式厂房、工业综合体等“工业上楼”载体。
(一)岛内区域
岛内土地资源紧张、产业能级较高、创新资源丰富的中心城区、湖里西部老工业区,主要发展技术密集与轻加工、生产性服务业为主体的产业新业态。
(二)岛外老工业基地
新阳工业区、东孚工业区、集美杏林老工业区、集美北部工业区、集美机械工业集中区、同安工业园、翔安工业园等岛外老工业基地,鼓励实施“工改工”项目,主要建设6-9层的堆叠式厂房,满足中、大型企业的生产需求,重点发展轻工食品、轻型机械制造、计算机和通讯设备等产业。
(三)岛外新开发产业区
海沧南部临港新城、翔安机场临空产业区、环东海域新城暨现代服务业基地等,重点建设工业综合体,创新探索“政府+链主企业+配套企业+科研院所”的深度融合发展模式,以链式效应带动产业集聚。围合式布置研发或高端制造生产用房,中央设置公共配套轴带,提供食堂、咖啡厅、嵌入式幼托、健身房等功能,为企业提供研发空间、交往空间与生活空间,打造资源更聚集、功能更复合的产业生态环境。
“工业上楼”项目的生产性配套服务设施按工业“双控”指标执行,政策区范围由市资源规划局、市工信局、市建设局商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研究确定后,由市资源规划局具体落图明确,并向社会发布。
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工信局、市建设局,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四、政策保障
(一)完善规划指引
1.编制建筑设计指南。根据国家、厦门现行标准规范和政策规定,参考国内各地先进经验,对“工业上楼”项目从平面设计、层高、层数、室内环境、外立面、建筑结构、安全节能环保、消防、绿色建筑及海绵城市等层面详细制定指导性文件,指导后续工作及建设事宜。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资源规划局
2.规范用地指标约束。明确“工业上楼”有关强制性约束和规定,对“工业上楼”提出具体要求和落实措施,制定用地规模指标控制要求,并进一步明确相关约定及相关违约责任。
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完善园区配套设施。完善园区内精致配套,配备公共食堂、产业交流中心、公共会议室、图书阅览室等公共配套服务设施,推动工业楼宇从市场上脱颖而出。升级周边生态环境,打破传统工业厂区的低端印象,塑造人文社区空间和高品质建筑空间融合的城市空间结合体,实现生产空间、生活配套、生态环境共赢。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资源规划局、市建设局
(二)加大政策保障
1.工业固投补助。经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审核的“工业上楼”项目,按照《厦门市关于鼓励企业扩大有效投资促进产业发展提质增效的若干意见》(厦府办规〔2023〕4号),按年度工业固投(不含土地和非生产性设施建设投入)给予最高10%的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3000万元;列入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名单的企业实施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的项目,单个项目最高补助6000万元。并纳入技术创新基金“白名单”予以贷款融资支持。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该政策为现有政策,无需增加预算)
2.购买货梯补助。对企业投资新建或将原有厂房改扩建至6层及以上,且厂房建筑面积达到1万平方米以上的,给予不含税货梯购置金额最高10%、单家企业最高50万元补助,纳入工业固投补助资金同步申报。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该政策系对已到期的货梯补助政策进行调整后的继续执行(补助标准从30%调整为最高10%),并纳入工业固投补助资金预算中,无需增加预算)
3.集约用地奖励。本市存量工业企业利用既有工业用地,通过新建工业厂房或对原有厂房进行加层改扩建的,对增容后容积率达到《厦门市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20版)所属行业容积率控制指标下限1.5倍及以上、总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项目竣工验收后给予50万元奖励。
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该政策为新增政策,主要鼓励企业提高既有工业用地利用率,2022年共实施增资扩产项目45个,其中符合以上容积率和固定资产投资强度要求项目21个,预计需新增预算1000万元,建议该政策由各区资源规划、工信部门负责审核兑现,所需资金纳入工业固投补助资金预算)
五、组织保障
(一)组建工作专班,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统筹协调、分区实施”的工作模式,组建市区“工业上楼”工作专班,由市政府分管市领导担任组长,市工信局、市资源规划局领导担任副组长,市府办、市工信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建设局、市生态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为成员单位,市级专班负责全市“工业上楼”的政策制定、统筹推进、重大问题会商等,区级专班具体负责“工业上楼”项目的组织实施,重大问题提交市级专班研究确定。
责任单位:市府办、市工信局、市资源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发改委、市生态局,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工业上楼”项目由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市工业企业用地增资扩产提容增效相关规定审批、实施,以下情形报请市工作专班研究确定:
1.工业用地控制线内既有工业用地申请调整原批准的双控指标上限的或与详规规划用途不一致的;
2.工业用地控制线外既有工业用地“工业上楼”项目。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资源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工信局
本实施方案由市工信局、市资源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负责解释,具体实施细则(指引)由各相关责任单位根据厦门市工业企业用地增资扩产提容增效相关规定另行制定。
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试行2年。
       附件:

“工业上楼”重点鼓励上楼产业

产业类别

大类行业

细分行业(中行业)

平板显示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设备业(代码39)

显示器件制造(代码399)、感应器件、芯片(397)

集成电路

5G、6G通信设备制造(代码392)、芯片及模组、射频器件、基站、天线(代码397)

智能传感器

敏感元件及传感器制造、机器人新型传感器、智能传感器、集成电路制造等(代码397)

新材料

电子专用材料,半导体材料、辅料覆铜板、徽波介质材料、激光增益材料、高性能纤维等(代码398)

机械装备

工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代码396)、智能无人机(代码396)

新能源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代码38)

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代码382)、锂离子蓄电池、动力电池等(代码384)

生物医药与健康

农副食品加工业(代码13)、健康食品(代码14)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代码15)、医药制造业代码(代码27)

食品制造(代码141-149)

中药饮片加工(代码273)、生物药品制造(代码276)、基因工程药物和疫苗制造(代码277)

高端医疗器械

专用设备制造(代码35)

高值医用耗材、家用医疗设备、体外诊断产品、先进医疗设备、眼镜制造等(代码358)

现代时尚

纺织服装、服饰业(代码18)

纺织业(代码17)纺织服装(代码181-183)

皮革毛皮及制品和鞋业(代码19)

制鞋业(代码195)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代码24)

乐器制造(代码242)、工艺

品、珠宝首饰及有关物品制造(代码243)

备注

1.大类行业、细分行业(中行业)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进行分类;

2该产业分类可根据需要动态调整,其他类别,如未列入产业细分行业,但属我市重点发展的战略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细分行业,经主管部门认定后列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