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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厦门市开展2021年度软件信息企业纳统、百强入围、持续成长奖励相关政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22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根据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思明区促进软件信息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厦思政办规〔2021〕1号),我局现开展2021年度相关政策兑现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政策适用范围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商事登记地、纳税归属思明区的企业,享受该措施第二条第(二)、(三)款地对象还应为规模以上软件信息企业,其指纳入国家统计局统计,且类别名称为“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国民经济行业代码为6410-6490)”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国民经济行业代码为6511-6599)”的企业。

(二)企业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范围。

(三)企业须承诺自首次兑现年度起10年内不迁离思明区,否则返还相关奖励金(不含给予经营团队的奖励和上云补贴)。企业变更公司名称的,只能延续享受,不重复奖励。

(四)新纳统企业是指:企业营业收入2020、2021首次达到2000万元(含)以上且纳入规模以上软件信息业统计的企业。


二、政策兑现内容

(一)纳统奖(兑现年度为:2020、2021年度)

(1)兑现条件及奖励标准

企业营业收入首次纳入规模以上软件信息业统计的,给予10万元的纳统奖励。

纳统奖每家企业仅可享受一次。

(2)提交材料

1.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申报年度及前一年度1-11月财务状况表(网页打印,加盖公章,并注明企业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企业承诺书(附件1)。

(二)百强入围奖

(1)兑现条件及奖励标准

对我区企业首次获评“中国互联网综合竞争力企业”前100名(原“中国互联网企业100强”)、“中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综合竞争力百强”、“中国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强”的,一次性给予150万元的百强入围奖,每家企业仅可享受一次。

(2)提交材料

1.获评荣誉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承诺书(附件1)。

(三)持续成长奖

(1)兑现条件及奖励标准

对我区企业非首次获评“中国互联网综合竞争力企业”前100名(原“中国互联网企业100强”)、“中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综合竞争力百强”、“中国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强”的,一次性给予30万元的持续成长奖,每家企业每年仅可享受一次。

(2)提交材料

1.获评荣誉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承诺书(附件1)。


三、兑现流程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在8月1日至8月15日间登录“惠企云”政企协同平台(xt.gxj.gov.cn),进入厦门市“免申即享”惠企政策兑现平台,确认信息并上传营收佐证材料和承诺书,经区科信局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兑现。若企业未在上述申报时间内登录平台确认意愿,则视同自愿放弃兑现。


四、其他事项

(一)新增纳统企业只能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达标纳统奖励或增产增效奖励。

(二)以上2项政策中,“年度营业收入”指1-11月营业收入,“首次超过”指在上述政策有效期内首次超过。


五、联系方式

(一)受理及咨询机构

联系方式:18603071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