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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厦门市开展2021年度“三高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兑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02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辖区“三高企业”:

根据《中共厦门市委 厦门市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倍增计划的意见》(厦委发〔2019〕17号),现将2021年度“三高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兑现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内容

1.申报对象: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入库为准)均在海沧区的三高企业。

2.申报内容

对“三高”企业在本市实施的高新技术企业成果转化项目,自认定年度起两年内,按其应缴已缴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6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二、申报材料

1.“三高”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申请报告

2.海沧区“三高”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申请表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厦门市科技局颁发的科技成果转化证书

5.2021年度审计报告

6.厦门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专项审计报告

7.增值税完税证明(入库期)

8.企业涉及跨区迁入的,还需提供所有增值税缴税凭证(内含缴入金库信息)

三、申报流程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要求准备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逐页加盖企业公章。

四、申报时间

2022年9月30日前

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申报受理地点

海沧区滨湖北路

六、其他

1.单位同时符合本扶持政策和市、区与税收挂钩的其他扶持政策时,可择高但不重复享受;扶持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2.企业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企业当年入库增值税-当年度增值税退税-以前年度滚存的增值税退税。

附件一:《中共厦门市委 厦门市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倍增计划的意见》(厦委发〔2019〕17号)

附件二:海沧区“三高”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