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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度宣传文化基金项目资金拨付和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30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深圳市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基金2022年度项目审批工作已完成。为做好资金拨付及绩效评估工作,请各项目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一、预算单位按照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要求,项目资金纳入零余额账户和项目库管理,预算单位在接到基金项目获批通知后,应进入“智慧财政”项目库管理系统中,发起新增基金项目操作,录入完新增项目信息后,提交市委宣传部审核,按照相关程序,市财政局直接将项目经费指标下达至各预算单位。


非预算单位项目资金由市委宣传部统一管理,结合项目实施计划和进度,项目资金将分期分批拨付至项目单位自有资金银行账户,首期资金按当年度安排资金的30%拨付,基金办根据项目批准开支范围,对项目单位后续用款计划进行审核拨付,审核包括项目合同、发票、银行对账单、支出明细账等会计资料。


二、请各预算单位和非预算单位提供以下材料:
(一)项目责任书(一式两份)
请登录基金项目申报系统 填写项目责任书,提交后请致电基金办,经我办网上审核后打印,由单位法人或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二)项目资金拨款计划安排表(附件2,须盖单位公章
项目单位需根据项目实施计划确定2022、2023年资金使用计划,填写《项目资金拨款计划安排表》。根据新预算法,跨年度开展的项目,各年度发生的费用分别占用当年的资金额度。因此,请各项目单位严格按照项目实际情况安排资金拨款计划,提高预算的准确性,财政拨款当年未使用完,资金将收回财政,不可流转至下年度使用。


(三)非预算单位除上述(一)(二)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受资助单位拨款办理人及账户确认函
2、加盖发票专用章的项目税务


(四)上述材料送交时间及地址:项目责任书、《资金拨款计划安排表》、受资助单位拨款办理人及账户确认函和税务发票请于7月8日之前送至相关部门 。


三、绩效评估相关工作
1、请各项目单位项目在基金申报系统网站“项目资料-项目经费预算”中仔细查看经费批复的具体科目,在经费的管理使用过程中,须严格按照《深圳市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基金项目财务管理细则》规定执行。
2、基金办微信公众号“深圳艺文惠”2022年将继续通过艺文惠平台对面向公众类的项目(绩效评估方式含D)进行问卷调查,此类项目在开展前两周务必电话告知基金办绩效组,并同时在公众号后台进行项目活动开展情况的资料上传工作。
3、项目单位需在活动开展过程中配合绩效评估小组进行现场调查,在活动结束后及时收集、整理材料,并在项目结项后的30个工作日内填写提交《深圳市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基金资助项目结项报告书》。
4、预算单位项目自2022年起逐步实现审计、绩效评估全覆盖,具体事项要求另行通知,请各单位加强项目规范管理,切实提升项目执行水平,管好用好财政资金。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