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动态
2025年南山区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等级认定项目
发布时间:2025-11-10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为支持企业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等级认定,依据《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政策内容
对通过国家智能制造成熟度等级认定达到五级(引领级)、四级(优化级)、三级(集成级)的规上工业企业,分别给予 50万元、30 万元、15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奖励后获得更高级别认定的,可按新认定级别再次申请奖励。
二、资助方式
本项资助属于核准类项目,资助资金的安排使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自愿申报、科学决策和绩效评估的管理制度,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和事后补贴制,受资助项目无需验收。
本项资助受年度资金预算控制,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视申报情况和预算安排,可以对资助金额、支持比例和拨付进度等进行统一调整,申报主体应无条件同意调整结果。
三、资助标准
(一)对 2024年度通过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达到国家标准GB/T 39116-2020《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五级(引领级)、四级(优化级)、三级(集成级)的规上工业企业,分别给予50 万元、30 万元、15 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同一申报主体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予以支持。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本项资金资助的机构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南山区依法从事实际经营,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履行相关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
3.应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
4.企业获得国家标准GB/T 39116-2020《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三级及以上认定,取得相应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标准符合性证书,且在国家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http://c3mep.cn)或金砖国家未来网络研究院中国分院能力成熟度评估平台(http://ims.bifnc.cn)查询有效。认定时间以证书时间为准,且申报时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项目资金不予资助:
1.被依法依规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失信惩戒措施清单的;
2.提出资助申请后,申报主体项目实施地或数据申报地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报条件的。
五、办理流程
(一)登录“A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在线填写《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分项资金-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等级认定项目申请书》相关申报材料;
(二)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受理申请,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性审核,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复审申报材料;
(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拟定项目资助计划;
(四)区相关部门对申报主体的有关经营资质情况进行核查;
(五)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将拟资助项目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有效投诉的项目资助计划,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相应审核程序提交审议;
(六)经审议后,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行文下达资金计划;
(七)申报主体线上提交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的收据;
(八)区财政部门及时安排资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受理项目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六、所需材料
(一)《项目申请书》(登录“A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在线填写,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四)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认证证书(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五)2024年12月“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表(即204-1表)”(原件彩色扫描上传“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下载的电子版);
(六)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说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七、申报时间
2025年11月7日上午9:00至2025年11月20日下午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