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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山区支持碳中和管理项目计划操作规程
发布时间:2023-06-09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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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内容
对于获得“碳中和企业”认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 万元。对于制定碳中和路径目标,且每年碳排放总量下降不少于 5%、碳排放强度下降不少于5%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30 万元。二、设定依据
(一)《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二)《南山区促进绿色低碳发展专项扶持措施》
三、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针对碳中和认证:申报主体为注册地在南山区的企业,且获得排放权交易所或者认证机构发放的碳中和证书。
(二)针对碳排放强度下降:申报主体为注册地在南山区的企业,企业每年碳排放总量下降不少于5%、碳排放强度下降不少于 5%且明确了碳中和路径目标,连续年度达成目标可多次扶持。
四、资助方式本资助计划属核准类,实行单位申报、材料审核、社会公示、政府决策的原则,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和事后补贴制,受资助项目无需验收。
五、办理流程
(一)申报主体登陆“i 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网上提交项目申报材料;
(二)区企业服务中心统一受理单位申请,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性审核,市生态环境局南山管理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复核;
(三)市生态环境局南山管理局编制项目资助计划;(四)区统计局对申报企业在地统计开展情况进行核查,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组织对申报主体的注册情况、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进行核查;
(五)区企业服务中心将拟资助计划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有效投诉的项目资助计划,市生态环境局南山管理局再按照相应审核程序提交会议审议;(六)经审议后,由市生态环境局南山管理局直接行文下达资金计划;
(七)区财政部门及时安排资金,市生态环境局南山管理局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六、所需材料
( 一 ) 在线填写《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碳中和管理项目计划申请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后彩色扫描成 PDF 文件上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 PDF 文件上传);
(四)申报单位由税务部门开具的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上传税务系统下载带有税务机关红色印章的电子版,事业单位除外);(五)上一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后彩色扫描成 PDF 文件上传);
(六)除以上资料,“碳中和企业”按其申报类别需提交以下资料:
1.获得“碳中和”证书的企业:
1)“碳中和”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后彩色扫描成 PDF 文件上传);
2)由国家认监委审批通过的《认证机构批准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后彩色扫描成PDF 文件上传);
3)排放权交易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后彩色扫描成 PDF 文件上传);
2.“碳中和企业”每年碳排放总量及碳排放强度下降不少于 5%的企业:1)提供由近 3 年内承担过深圳市碳核查工作且无不合格碳核查报告的碳核查机构出具的2021 年和2022 年企业碳核查报告(原件彩色扫描成 PDF 文件上传);
2)提供 2021 年和 2022 年企业生产总值证明文件(如财务审计报告等,加盖企业公章,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3)核查机构近三年核查报告及近三年复核结果的通知(如政府部门的通知公告或官网截图加盖企业公章后彩色扫描成 PDF 文件上传);
4)碳中和目标路径的实施方案(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后彩色扫描成 PDF 文件上传)。
七、申报时间
2023年6月16日9:00至2023年8月10日18:00。

